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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应建立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登记制度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6-02-04 1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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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金融论坛?互联网金融分论坛在京召开。与会专家建议,互联网金融产品名称应与其投资属性和法律关系相一致,建立包括P2P网络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登记制度和网络借贷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打破刚性兑付的不合理预期等。

据了解,此次会议主题为“P2P网络借贷风险防范”,来自政府部门、互联网金融企业、研究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的20余位专家学者和业界高管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姚余栋主持。

坚守风险底线

与会专家表示,随着行业规模扩大逐渐累积的信用风险,从业机构应严格遵守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相关监管办法,坚守风险底线。对于P2P网络借贷风险如何防范,论坛与会人员达成五点共识。

首先,明确要求包括P2P网络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名称应与其投资属性和法律关系相一致,不能笼统使用“投资产品”、“理财产品”等产品名称,误导和迷惑普通投资者;二是建立包括P2P网络借贷在内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登记制度,形成全国统一、简明、标准化、便于查询和追溯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代码;三是建立P2P网络借贷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建议设立基本投资门槛(比如,个人金融资产1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对P2P网络借贷的投资总额累计不得超过金融资产的30%);四是探索建立P2P网络借贷的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提高P2P网络借贷产品流动性,进一步分散投资风险;五是加强投资者教育,明确“谁投资,谁买单”的风险自担原则,打破刚性兑付的不合理预期。

民间金融先行打破刚兑预期

业内人士分析,明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名称及投资属性、建立注册登记制度有利于行业乱象的治理。但设立投资门槛的可行性似乎并不容易实现,同时在网络借贷一级市场尚未得到很好的监管和治理的情况下,二级市场交易机制推出的时机应该不可能很早。而打破刚兑一直是被寄望于互联网金融身上的,因为银行等传统的金融机构所涉资产量级非常大,同时在利率市场化进程还未完全完成,银行破产尚未有先例的情况下,打破刚兑的可能性不大。民间金融则可率先试行,只是在允许民间机构打破刚兑之前还应该对民间机构的合规必须要做到位,否则一些不法机构或将借着不兑付的幌子让投资人吃上哑巴亏。

穆迪研究报告称,网贷平台的增长动力主要来自其能够向个人投资者提供比同等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更高收益,同时向中小企业、个人等难以获得常规银行贷款的相关方提供信贷支持。不过,当前网贷规模较小(约占影子银行总资产的1%),P2P 网络贷款并不会构成系统性风险。值得注意的是但由于增长迅速、风险管理薄弱导致违约率较高。

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6年1月P2P网贷行业整体成交量为1303.94亿元,较2015年12月环比下降2.51%。在过去的2015年,,全年累计成交量达到9823.04亿元,历史累计成交量突破万亿元大关。截至2016年1月底,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14956.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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