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亿五洋债违约 承销券商、评级机构这样回应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7-08-20 0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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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13.6亿五洋债违约 承销券商、评级机构这样回应)

  13.6亿五洋债违约 承销券商、评级机构这样回应

  蔡越坤

  “股市风险太大了,银行存款利息又太少,通货膨胀这么厉害。根据当时(2015年)情况,觉得五洋建设经营情况良好,五洋债信用评级也很高,应该不会出现由于经营不善、倒闭的情况,未曾想五洋债竟然出现了违约。”一位70多岁的五洋债投资人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这位投资人口中的五洋建设全称是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列2017年浙商全国500强榜单,位居第109位,并在“建筑建材”行业排在第10位。8月15日,“15五洋债”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发布公告称,五洋建设未能完成回售资金、付息资金的发放,已构成“15五洋债”违约,“15五洋02”亦已交叉违约。

  多位投资人认为,五洋建设运营情况良好,有逃废债的嫌疑。

  一位跟五洋建设有过沟通的机构人士称,五洋建设表示首先会争取把利息还上,同时通过地方政府去协调,希望可以通过分期的方式把违约债券的本金陆续还上。

  作为债券承销商的德邦证券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德邦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持续通过五洋债专项工作组和派驻五洋建设的专门工作人员,不断敦促发行人准备偿债资金并反馈资金准备情况,但发行人一直未实际落实。目前,我们已经就可能采取的司法措施拟订了计划和预案。”

  经济观察报多次电话联系五洋建设方面,但截止发稿,对方一直无人接听。

  “小公募”债违约

  此次五洋债违约规模共计13.6亿元,“15五洋债”和“15五洋债02”发行规模分别为8亿元和5.6亿元,发行利率分别为7.48%和7.8%。五洋债主承销商为德邦证券,债券发行时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曾给予公司债券和发行主体信用等级均给予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但17年4月又下调至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2017年7月26日起,大公国际多次下调其主体评级,截至8月16日,主体评级为C,并将持续关注后续偿债情况。

  经济观察报从投资人处了解到,五洋建设的债券投资人涉及600多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个人投资者,其中不乏一些年龄较大者。

  2015年1月15日,证监会推出了全新的《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下称“新《公司债办法》”),将债券发行主体范围从上市公司扩展到所有公司制法人,公司债迎来大扩容时光,而五洋债也是公司债迎来扩容后AA级别发债的企业。该只债券发行是面向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后者主要包括各类金融机构,300万以上金融资产个人等,由此该类债券也被业界称为“小公募”债。

  值得注意的是,五洋建设曾因债务纠纷于2016年12月6日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因五洋建设履行了债务,绍兴市上虞区法将五洋建设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此后,五洋建设陆续被多次被列入和移出被执行人名单,截至8月14日,全国执法信息公开网共有16条五洋建设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信息,立案时间跨度从2015年11月17日至2017年6月29日,除未披露的案件外,涉及金额合计2977万元。

  同时,五洋建设还曾于2016年4月27日因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不到位的违规行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据悉,“15五洋债”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但公司在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后,将其中的10.48亿元划往非关联公司浙江国通物资有限公司进行过账,之后上述款项中的3.58亿元和4.01亿元先后划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樟控制的企业五洋控股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

  8月2日,上交所再次对五洋建设通报批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3.2.1条和第3.2.2条的规定,五洋建设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但五洋建设未能于2017年4月30日前披露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且截至目前仍未披露。

  8月3日,浙江证监局也出具《关于对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督促五洋建设尽快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同时对五洋建设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樟予以警示。

  一位债券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民企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只要是把钱用到公司运营发展上,不管是划在哪个账户下,觉得没什么大的影响。”

  大公国际一位分析师对经济观察报直言:“五洋建设信息披露非常滞后,并且信息公开性相当的不透明。”

  对于五洋债一事,上交所方面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在五洋债违约之前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督促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要确实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目前建议投资者要及时跟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进行沟通,采取合理的法律途径救济。”

  争议逃废债

  记者发现,近日,五洋建设以2016年135.8亿元的营业总收入进入2017年浙商全国500强榜单,位居第109位,并在“建筑建材”行业排在第10位。据五洋建设披露,2016年营业收入135亿元,业务利润3.15亿元,2017年1季度承接的业务量19亿元。五洋建设业绩良好却未能偿还债款令债券投资人困惑不已。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五洋建设2016年年报迟迟未见披露,德邦证券曾于今年6月23日召开“15五洋债”、“15五洋02”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但关于给予德邦证券采取相关行动的授权的议案在会上未获得通过。

  有投资人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称:“五洋建设的银行贷款也不少,给予德邦证券授权后如果对其资产进行处置,应该会优先偿还有抵押的银行贷款等,担心自己的债券不能够得到优先偿还。”

  对此,德邦证券对经济观察报表示:“在给予受托管理人进行授权之后,债券持有人仍然可以以自身名义采取相关行动。如果债券持有人以自身名义采取行动与受托管理人在同一事项上意见不同,该部分债券持有人将代表其自身意见,这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受托管理人的授权自动解除。”

  有鉴于此,德邦证券在今年8月底前将接受投资者提交书面委托授权书,单独授权德邦证券采取法律行动。

  多位投资人也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称,五洋建设运营情况良好,或涉嫌逃废债的情况,将采取法律行动进行维权。

  对于企业涉嫌逃废债情况,国元证券债券业务总部刘志对经济观察报分析称:“如果企业涉嫌逃废债,企业主体将会在市场上信誉扫地。可能导致当地的金融企业也不会给予贷款,将会对企业和企业实质控制人造成的影响非常大。”

  记者发现,自2015年以来五洋建设业绩转差,特别是2016年货币资金大幅减少导致短期流动性压力骤增。首先,五洋建设是自然人控制的建筑施工企业,以房建业务为主。房建业务需要垫资,随着业务扩张,应收工程款规模扩大且回款周期延长;其次,2016年9月末五洋建设账面货币资金仅8247万元,比2015年末大幅减少6.6亿元;货币资金大幅减少,导致五洋建设流动性压力骤增;最后,五洋建设非流动资产大部分已抵质押,再融资空间非常有限,可用于再融资的抵押物非常有限。

  上述大公国际分析师对经济观察报表示:“自从2016年4月五洋建设被上交所通报批评后,五洋建设想通过债券市场发债概率极低,无法通过发新债偿还旧债,只能通过银行贷款或者自有资金。但目前,银行授信整体收紧的情况下,想获取新增授信的可能性也很低,只能通过自有营业资金进行偿还,对五洋建设而言偿还压力很大。”“绝大多数企业是以持续经营为目的,他们希望在资本市场保持通畅的融资渠道,因此会珍惜自己的声誉,有较高的偿债意愿。但当企业面临较大的偿债压力时,在个别复杂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多方博弈,在博弈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债务没有偿还的情况。这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尤其是当前债券的“刚性兑付”已经逐渐打破,更需要加快完善债权人保护机制,降低债权人的损失。”中诚信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李诗对经济观察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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