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突破!首批中信等六家信托获银行间非金融债承销资质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郭梦迪 2018-04-19 08: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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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网站显示,中信信托、兴业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中诚信托、华能贵诚信托、上海国际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成功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信托公司类)资格。

(原标题:新突破!首批中信等六家信托获银行间非金融债承销资质)

刚刚,首批信托非金融债承销商名单出炉!

4月18日,中国银行(行情601988,诊股)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网站显示,中信信托、兴业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中诚信托、华能贵诚信托、上海国际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成功取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信托公司类)资格。

信托公司进军资本市场的新途径

作为我国债务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产品之一,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的发展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它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宏观经济的方针政策、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作用方面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主要包括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等工具。

此前,《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不过一直没有信托公司参与这项业务,直到2017年9月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的公告》,启动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

有信托业内人士坦言,信托在债券承销方面还任重而道远。获得资质有助于信托公司打通融资业务链条,是信托公司进军资本市场的新途径。

对推动银行间市场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小腊表示,将信托公司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作为承销商的一员,于市场而言,具有非常积极、正面的作用。

1、有助于壮大银行间市场债券发行力量

作为第二大体量的金融子行业,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在传统投融资业务领域深耕细作,积累了大量企业客户资源,培育了产品设计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机构营销能力。深入债券承销领域后,信托公司可充分发挥在主动管理业务中高效撮合资产和资金的竞争优势,引入更多优质客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分享银行间市场债券产品带来的成本节约效应,从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提高社会直接融资比例。

2、有助于丰富银行间市场投资者来源

信托公司坐拥丰富的合格投资者资源,引入信托作为债券承销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银行间市场投资者来源。信托公司可通过自有资金、主动管理的标品信托等渠道投资债券市场,并设计信托产品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资产配置选择,从而进一步提升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3、有助于提升对银行间市场投资人的服务质量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忠实地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是信托业务题中应有之意。因此,信托公司不仅注重产品成立前的尽职调查工作,而且尤为关注投贷后管理事项。特别是针对受托管理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信托公司关注基础资产的信用质量动态变化,对底层资产实施有效管理,并为投资者提供第一手的投贷后监控信息,提供及时高效的处理或处置方案,有效管控风险、处置风险,最大程度的保护投资者利益。

4、有助于推动银行间市场产品创新

作为一项独特的财产制度安排,信托制度具有不同于公司制、合伙制、委托代理制等其他制度安排的创新性和灵活性。得益于信托制度的优势,信托公司在三十余年的发展岁月里勇立潮头,走在创新改革的前沿。通过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承销,信托将更加深入地参与资产支持票据等产品的结构设计和制度创新,提升债券承销业务的价值创造能力。

短期对非金融企业债承销市场影响有限

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表示,新增信托公司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券承销短期之内对整个市场格局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非金融企业债承销商一般而言分主承销商和一般承销商两类,信托公司未来将更多参与分销的功能,考虑到市场基本由四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垄断,短期看来盈利效应不会太明显。

另外,非金融企业债承销的市场竞争比较大,信托公司短期之内可能不会承担起主承销商的资格,不过股东方是银行的信托公司未来承担分销的业务会比较方便。

袁吉伟此前也曾撰文指出,承销业务作为信托公司逐步开展的一项新兴业务,与现有的信托业务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需要采用更加针对性的策略拓展市场。

第一,建立专业化团队。开展承销业务需要有较为专业的团队或者部门,因此信托公司可以采用内部培养结合外部引进的方式,通过有效培训和激励机制,打造核心团队和专业团队,建立完善的业务风控流程和制度,确保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第二,加强目标行业和客户营销。梳理现有可能发债的客户名单以及所在经营范围内或者设立团队的地区内优质客户名单,采用名单制、针对性地进行客户营销和市场拓展,尤其是那些曾经发过债的企业,更是重点客户,需要以更加专业的服务精神和效率,赢得客户信赖。

第三,拓展与银行、优质中介机构合作。信托公司可以加强与银行、优质中介机构的合作,或者相互推荐客户,或者合作承销,实现利益最大化。

第四,发挥股东协同优势。对于具有大型实体集团背景的信托公司可以有限发掘集团内部承销业务机会,而对于具有银行等金融机构背景的信托公司则可以加强承销业务的渗透和协作,以此获取经验和市场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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