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化解用地、融资难题,发展“家庭农场”

来源:时代财经 2019-09-18 1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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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农业农村部:化解用地、融资难题,发展“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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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农业农村部举行发布会,说明早前印发的《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家庭农场数量稳步提升,经营产业和发展模式更加多样。

早在2014年,当时的农业部下发了《农业部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前,国内家庭农场发展已经达到一定规模,到去年年底,已有60万家进入到农业农村部门家庭农场名录,2018年全国家庭农场实现了1946亿元的农产品销售总值。

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司长赵阳指出,家庭农场目前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发展质量不高、带动能力不强,还面临着政策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

此次的《意见》首先厘清了“家庭农场”的概念,专门提出来把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也纳入家庭农场范围。而在过去的文件中,种养大户是作为新兴经营主体的其中一类,与家庭农场并列。

“在实际的经济活动中叫它什么名字其实并不重要,关键是以效益论英雄”,赵阳说,“把种养大户、专业大户这些规模经营农户纳入到家庭农场的范围来进行指导、管理,有利于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有利于农业提高效益,这是最基本的考虑。”

针对家庭农产面临的用地难、融资难问题,农业农村部一级巡视员冀名峰表示,此次《意见》均给出了基本指向,在鼓励土地流转方面,《意见》要求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有效化解土地流转纠纷,同时依法保护土地流转双方权利,有效防范家庭农场租地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了家庭农场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另外,在加强金融保险服务方面,《意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家庭农场开发专门的信贷产品,在商业可持续的基础上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的额度、利率和期限,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继续实施农业大灾保险、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

时代财经注意到,发展家庭养殖场也已在一系列鼓励养殖的相关政策中被提及。布瑞克·农产品集购网研究总监林国发此前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中小养殖户特别是家庭养殖场(年出栏300-1000头)仍是我国生猪供应主要力量,应合理引导本地区家庭养殖农场,提高其环保意识养殖水平,才会有利于我国猪肉供应稳定和养殖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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