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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房价收入比排行:深圳取代北京位列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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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5月27日发布的《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排行榜》称:房价收入比第一的并不是北京,而是深圳。

“房价收入比”是指“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房价收入比指标主要用于衡量房价是否处于居民收入能够支撑的合理水平,直接反映出房价水平与广大居民的自住需求相匹配的程度。一般而言,在发达国家,房价收入比超过6就可视为泡沫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易居研究院认为我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属合理区间。

易居研究院根据房价收入比计算公式得出,2014年全国商品住宅房价收入比为7.1。与2013年的7.3相比,2014年房价收入比再度下降,延续了2010年以来的下行趋势。从房价收入比的绝对水平看,已接近6-7的合理区间。房价收入比的下行,主要是受“2014年楼市降温导致房价增幅大幅收窄,同时收入增幅大于房价增幅”的影响。

分城市来看,35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有以下三个态势:

一是,呈现出东、中、西梯度递减的态势,且相差幅度较大;

二是,一线城市明显整体高于二线城市,深圳、北京、上海、广州分列第一、三、四、五位,但个别东部二线城市如厦门迅猛赶超,目前位列第二;

三是,经济发达城市高于经济欠发达城市。

上述房价收入比报告选取全国35个大中城市并作出以下分类: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为东部一线城市,天津、石家庄、沈阳、大连、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济南、青岛、海口12个城市为东部二线城市,太原、长春、哈尔滨、合肥、南昌、郑州、武汉、长沙8个城市为中部二线城市,呼和浩特、南宁、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11个城市为西部二线城市。

与2013年相比,2014年有18个城市房价收入比出现下降。其中,银川、杭州和南昌降幅较大,这主要源于商品住宅销售均价的下挫,其余16个城市多数是因为人均可支配收入涨幅快于房价涨幅。

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8.7,有14个城市房价收入比高于该均值。两个典型城市,2014年杭州楼市显著降温,房价收入比趋于合理。而厦门房价大涨,房价收入比增长过快,对楼市健康发展不利。

分区域来看,东部一线城市延续去年的排名,且差距较大。令人意外的是,深圳再次取代北京位列首位,房价收入比高达20.2;东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相较去年上升0.4,均值达到9.2;中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六成上升;西部二线城市房价收入比延续下降趋势。而剔除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2014年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均值为10.6,其中深圳、北京、上海、福州、厦门5个城市遥遥领先,深圳高达21.7,超越北京跃居首位。整体上看,房价收入比排名靠前的,多为东部城市。

不过,值得客观考量的是,受数据可得性影响,上述报告采用的数据皆来自于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的官方数据,其中,商品住宅特指一手房,不包括二手房。在二手房市场逐渐占据一线城市半壁江山的情况下,上述易居研究院的研究结论仅能作为一种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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