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张连起:建议进一步简并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

来源:证券日报 2016-03-03 09:08: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全国政协委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张连起建议,进一步简并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逐步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尽快取消地方超税负返还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与营改增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张连起告诉《证券日报》记者,鉴于当前财政收支压力较大,要把应对现实挑战、推动长远发展和实施改革攻坚更加紧密结合起来,破除利益藩篱,上下同欲推进改革,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他表示,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议:一是进一步简并增值税税率及征收率。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增值税税率实行五级制(即17%、13%、11%、6%、0),加之3%的征收率,税率偏多,容易扭曲增值税抵扣运行链条,带来一定的政策和征管风险。要在充分论证、科学测算的基础上逐步减少税率档次,第一步可考虑将制造业17%的标准税率降低到13%。

二是逐步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普遍规模小实行简易征收,不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难以享有增值税不重复课税的优势。营改增试点确定了服务业应税标准为年销售额500万元,而工业为50万元,商业为80万元,三类企业标准差距过大,不利于税收公平。可考虑将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降至年销售额60万元。

三是尽快取消地方超税负返还优惠政策。先行试点的少数地区出台了营改增超税负返还政策,而有些省市暂无此类政策,致使税负增加的纳税人认为政策待遇不公平,容易产生新政策“洼地”。要在最大程度认定进项抵扣的基础上,完全取消营改增超税负返还。

四是切实降低与营改增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只谈营改增降低了名义税负是缺少实质意义的,我国在劳动报酬、佣金等领域的名义税负过高,以至于纳税人采用各种合法、法外或者非法的手段规避税收。要使营改增改革真正成功,就必须正视大量隐匿的逃税行为,加快个人所得税综合配套改革,暂停二手房买卖环节收取20%个人所得税的差别性、区域性政策,避免“一手拿离婚证、一手办过户手续”的跌破伦理底线的涉税行为的发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