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互联网金融 - 热点关注 - 正文

互联网金融协会惩戒办法出台 7大信号需读懂

来源:网贷之家 2016-07-27 13:01: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拿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惩戒管理办法》,请注意这将是互金企业的行为边界,建议行内企业和人员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作为互金法律人,飒姐发现诸多亮点和重点,现解读如下,供大家探讨。

1、惩戒对象,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

根据总则第二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会员从业违规行为实施惩戒,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会员,是指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个人观点,这一条的灵感来自法律领域的“双罚制”,一个企业从事违规行为,不可能是法人主体自己长出手臂操作,而都是依赖单位管理人员、直接参与人员,一旦出现不良行为需要惩戒,协会将视具体情节对企业和个人进行惩戒,从而达到惩罚不良行为,教育其他从业人员的目的。

2、惩戒种类,逐级加深

根据第二章第五条,协会对会员惩戒种类有七种,可以单独使用或合并实施。惩戒种类包括: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强制培训、业内通报、公开谴责、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我们发现七种惩戒规则是按照从轻到重的基本逻辑顺序排列的,其中,警示约谈类似“喝咖啡”,发警示函就是更正式的提醒了,一旦强制培训就说明该公司或个人从业水平遭到质疑,需要重新学习法律常识和基本业务知识等。业内通报、公开谴责是对会员进行负面评价,只不过公开的范围不同。暂停会员资格和取消会员资格,就是准备出局和踢出局。

3、回避制度,保障公平

根据第三章第十二条,惩戒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投诉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本人或近亲属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二)与本案当事人在同一机构从业的或在本案当事人处从业的;(三)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四)前款规定,适用于惩戒委员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的工作人员。任何规则都需要制度保障其公平公正,回避制度具有重要的保障功能。在(一)中可以看到近亲属的概念和直接利害关系的概念,我们认为可以直接参考法律对这两个概念的清晰界定,无需自行解释;(三)“其他”二字是最微妙的,什么情形可以涵盖进来呢,比如:一位能干的税务师为惩戒对象提供服务,如果惩戒委员会邀请这位税务师作为常设机构的特聘人员,那么,投诉人可以直接申请其回避,因为常识告诉我们:利益带来不公。同样,律师如果为惩戒对象或投诉人法律服务,又被受聘于协会惩戒委员会针对于本事件发表意见,当然应当主动回避,而不是主动参与。

4、惩戒程序和决定,重视证据

纵观第四章,对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做了规定,当事人接到惩戒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向惩戒委员会提交书面陈述、申辩理由及证明材料,这里请注意,重要的不是前两个文件,而是最后一项:证明材料。这就要求各成员单位和个人,做好证据留痕工作,在平时日常办公过程中,注意保留OA系统内资料、视听资料、短信、微信等等,我们认为证据种类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材料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惩戒委员会做口头陈述与申辩;惩戒委员会也可要求当事人到惩戒委员会会议上接受委员询问。请注意,玄关在于“可以”两个字,“可以”与“应当”不同,那就意味着还有“不可以”的情形。您可能会说,大家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可以就不面谈呗,此话差矣,作为诉讼一线的律师,我们深有体会的是“二审不开庭”,开庭就意味着可以公开抗辩,把问题摊开在桌面上,这个程序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作为互金法律人,我们也代表客户在央行、证监会等机构面对面接受询问,深知实时沟通的重要性,我们相信除了证据,惩戒委员的“自由心证”也非常关键。是否需要像法官一样自觉对惩戒事件的新闻不听不看不评论,也许值得借鉴。

5、申诉是救济渠道

怎样不让申诉变成“走流程”,我们也在认真学习第五章、第六章的规定。申诉要看的关键点在于:惩戒事实是否认定清楚,适用依据是否正确。原惩戒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或适用依据错误,或程序严重不当,或惩戒措施严重不当的,撤销原惩戒决定,对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复查和核实后,重新作出惩戒决定;原惩戒决定认定事实不成立的,撤销原惩戒决定,作出不予惩戒的决定;如原惩戒决定不成立的,协会还应将其审议决定向社会予以公告。

6、劣迹记入档案

根据第七章第三十条规定,会员的违规行为及最终惩戒决定,应当记入协会会员管理系统。协会应将设计惩戒会员的检查档案与惩戒决定书等材料一同归档,并参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管。这让我们想起刑法修正案(九)中“从业禁止”的相关规定,我们预计记入档案只是第一步,最终,规定可能会与法律接轨,被认定违法犯罪或违规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也许是终生),不得从事该行业。

7、生效时间,干脆利落

全文最后一条,简单明了: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回查文件,本办法是:互金发【2016】4号 关于印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惩戒管理办法》的通知,落款时间:2016年7月21日。所以,惩戒办法已经生效。

综上,同期互金公约、倡议书、协会章程同时曝光,我们更关注惩戒办法,因为它是鞭子,是我们互金企业的行为边界。认真研究惩戒办法,具备基本规则常识,遵守规则,就是尊重我们自己。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