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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亚通”指点中企“丝路”投资之道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刘向红 2017-05-05 14: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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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亚通”指点中企“丝路”投资之道)

时下“一带一路”建设如火如荼,其中“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我国关联最紧密的是中亚五国,他们的市场潜力与我国经济的互补性越来越为国人所知,前去投资的中国企业络绎不绝,项目纷纷落地。

“企业‘走出去’容易,但要走得长久则需付出很大努力。”被称为“中亚通”的中亚问题专家、原商务部参赞、新疆华和国际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传武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走出去”的企业要建立一套基于长期投资的安全体系,他给出了自己总结的安全保障四要素:充分的前期调研、完善的法律手续、必要的政府支持、优秀的商务团队。

中亚地区商机巨大

中亚五国与我国政治友好、经济互补,战略地位极为重要。对中国企业来说,目前商机很多,未来潜力巨大。

刘传武说,包括轻纺、家电以及新能源、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都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以能源为例,中亚资源丰富,除石油、天然气、铀等战略性资源要在政府层面进行引导合作外,金、银、铁、铜、煤、稀土等矿产可以有序地与当地企业或商人开展合作,有的还可以直接收购私有化的矿权。

刘传武还非常看好中亚的农业发展,认为合作空间较大。目前,除乌兹别克斯坦的棉花和哈萨克斯坦的小麦外,其他农产品都没有形成规模。中亚国家对农业机械、现代农业技术等方面需求巨大。以吉尔吉斯斯坦为例,近年来,我国通过双边援助提供了大量的农用拖拉机及配套设备,仍不能满足对方需求。吉尔吉斯斯坦还在通过我国开发银行融资购买农机、从白俄罗斯等传统渠道进口农机。

刘传武说,中亚在农业方面的优势是土地质量好,气候条件和我国新疆等相近,牧场资源原始而丰富。同时,许多农场、农庄基础设施、配套相当完善,只需增添一些新的设备便可使用。近年来,国内一些企业在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投资建设的农业示范项目,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欢迎。因此,推动以建立农业技术示范园区为主,包括种植、养殖、农畜产品加工、农机农资销售、滴灌等农业技术推广、农业培训的合作,既体现了互补性,又解决所在国的重要民生问题,有利于“一带一路”建设与长期发展。

另外,近几年,中国商品在中亚各国很受欢迎,“仅靠边贸显然是不够的。”刘传武说,建立中国优质商品展销中心,推动品牌产品“走出去”可能是必要的途径。

刘传武表示,我国一些大企业可以在“一带一路”沿线人口相对集中、交通等基础设施较好的地区,建设综合性和专业性工业园区,充分利用各国对外资建设园区的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发挥我国在园区建设方面的经验和资金方面的实力,开展以矿产品、农产品、轻纺产品、机电产品的加工和组装生产,以及科技输出与成果转化等为主的合作。目前,在白俄罗斯有一个中白两国政府共建的中白工业园、在吉尔吉斯斯坦有一个商务部支持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在乌兹别克斯坦有一个温州企业建设的园区,这些园区在当地的影响都很大,效果很好。

刘传武也很看好中亚地区的房地产开发、银行保险、建材生产、大型超市建设、旅游开发、电子商务等领域,认为都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

“总之,‘一带一路’建设是历史机遇,要抓住这一机遇,首先要研究各国与我们合作的核心需求,在此基础上,做好规划,有序进入。”刘传武说。

投资环境相对较好

对于中亚国家的投资环境,刘传武认为,“总体来说,中亚国家还是不错的,而且一些国家改革力度大,发展势头蒸蒸日上。”

以吉尔吉斯斯坦举例,刘传武说,该国的经济自由化程度最高,是独联体第一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无外汇管制,市场进入门槛较低。即使在政局动荡时期,中国企业在该国的主要投资行为均未受到实质性影响和损害。

刘传武认为,判断一个国家的投资安全环境,首先要看经济自由化程度,其次看双边关系及合作机制等。目前,中国与中亚国家的合作机制非常完善,当地政府也能够给中国企业提供一些安全保障。“但前提是,企业在当地所做的事情是合法的。”刘传武说。

此外,基于双(多)边良好关系,国家支持与中亚国家发展经贸合作的政策有较大倾斜,比如,在双边援助、上海合作组织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框架下,中国政府提供了大量赠款、优惠贷款和优惠出口买方信贷,成立了上合银联体和实业家委员会,又建立了亚投行、丝路基金、欧亚基金、中俄中哈投资基金等等。

刘传武建议,我国企业可以参与有关援助项目,也可以积极开展项目前期的挖掘和推进,获得政府的支持。

摸清情况再投资

随着中亚市场越来越热,部分企业开始抱着淘金的想法,在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便匆匆跨出国门投资。对此,刘传武表示担忧。

比如,国内一家企业在对中亚某国一个地区考察中,发现当地需要水泥厂,马上就投资开干,不曾想此前已有不少中国企业也在干。该国很小,除了二、三万吨的小水泥厂外,已有两个百万吨以上的中型水泥厂。虽然当地水泥市场目前供不应求,但几年后,等这些水泥厂都建起来投产,可能市场已饱和,甚至无利可图。

通过与众多国内企业接触,刘传武有三个最直接的感受:一是普遍对中亚市场整体贸易投资环境不了解,对投资机遇掌握不够,往往一叶障目,不见泰山,规模也受到影响;二是前期调研不足,信息闭塞或掌握得不全面,容易与别人的项目撞车;三是法律手续上走近道,喜欢按老套路行事,即通过关系,先干起来再说。

但在境外,巨额投资下去后,如果项目再出问题,企业就从主动变为被动,解决起来也非常困难。

刘传武表示,中亚情况比较特殊,企业一定要有耐心有章法,尽可能摸清各方面的情况、考虑可能遭遇的变数。

防范合作风险

“走出去”,路不熟,找个合作伙伴,共同发展,也属情理之中。但合作对象形形色色,良莠不齐,一旦选错或合作方式出问题,就可能全盘皆输。

比如有一家大型建筑企业,在某国的建筑项目做得非常好,管理方面主要靠当地招聘的副总经理,企业负责人偶尔去看一下。在前期,企业获利丰厚。可时间长了,上述副总经理开始“掏”企业,先是以公关为由不断从财务报销各种费用,后来直接伙同当地会计、律师并利用当地关系、法律漏洞等,直接更换掉法人,导致企业损失惨重。

对于合作中出现这种情况的根源,刘传武认为,主要是“我们一些企业喜欢搞关系,做事急功近利。”在某国谈个合作,总喜欢找政要关系,以为搞定一个人就万事大吉。有的企业攀不上高层要员,就找一些自称有关系的商人和中介。

有一家地方国企,在某国搞了个大项目。项目启动之初,刘传武曾给企业负责人一些建议,但这位负责人并没有听进去,而是在当地找了一位官员。再后来,这位官员高升,“按说企业老总该高兴了,可过了一段时间,这家企业突然被调查,理由是逃税。”刘传武说,“据了解,这位官员当初帮过企业忙,捞过油水,当官职更高时,胃口变大了,企业又给不了,那就查吧。当然,这种情况属于个别现象,但在境外投资,企业不能不防。”

企业“走出去”遇到纠纷在所难免,但“一定要依法并辅之以其他手段去解决。”刘传武说。

刘传武代理国内一家上市公司在中亚某国打过一个矿权纠纷官司。该公司的一座金矿被当地查封。中间人传话给公司,让公司出100万美元摆平。刘传武觉得这是无底洞,拒绝了对方的要求,同时,请当地律师事务所出面调查。律师调查后,认为当地政府指控的违法行为均不存在,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刘传武随后做了一整套材料,向中国大使馆进行反映。使馆高度重视,向该国发去照会。问题很快解决,企业恢复了矿权。

刘传武说,只要企业合法合规去经营,遇到问题或纠纷,使馆或领事馆一定会给予帮助和协调。

安全投资四要素

在总结多数“走出去”企业成功与失败案例的基础上,刘传武提出了适合中国企业的境外投资安全保障四个要素:充分的前期调研、完备的法律手续、必要的政府支持、优秀的商务团队。

前期调研包括市场调研、项目调研和客户的尽职调查、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刘传武说,目前,相当多的项目是靠企业负责人的“嗅觉”,或在中介和政治因素的影响下仓促落地,最后受原材料、市场、合作伙伴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失败。

完备的法律手续,实际强调的是依法经营。我国企业一定要树立和加强法律意识,摒弃关系法则和用钱解决问题的习惯。刘传武说,企业应该意识到,一方面,国外很多针对中国企业的腐败和侵权行为是我们自己造成的;另一方面,中国当今的国际影响力不同以往,只要法律上站得住脚,维权是完全可能的。所以,按照所在国法律法规办妥所有手续,具备防范的作用,也是维权的基础。

关于必要的政府支持,刘传武认为,除了上述维权中的重要性外,还能起到很好的引导和保障作用。比如,境外项目是否得到所在国政府部门的指导,能否列入政府多(双)边合作的项目库,能否充分利用中国政府对该国的支持政策和特殊安排,以及丝路基金、欧亚基金、“一带一路”基金、亚投行等组织的支持等。有了政府的支持,项目的格局、成败和安全性等一定会大不一样。

商务团队建设,实际上是“走出去”成败的至关重要因素。刘传武说,部分企业在开始做境外项目时,缺乏熟悉国际情况、外语好、对外打交道能力强的管理和商务人员,一般都是临时招聘。由于未经过专业培训,而且属临时组建的利益关系,缺乏对国内公司的深度认同和忠诚。很多境外项目因此遭受挫折。

最后,刘传武表示,中国企业应改变传统的“走出去”方式,有章有法,充分发挥和依托专业机构的力量,保障“走出去”的企业安全性和长期性,不断提升“走出去”的形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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