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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星:加强“一带一路”银行服务规划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7-05-05 14: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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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王兆星:加强“一带一路”银行服务规划)

近日,《中国金融》刊登了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星的署名文章《加强“一带一路”银行服务规划》。文章指出,引导中资银行做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统筹规划,引导、支持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化机构布局。推动中资银行提升“一带一路”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的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拓展和深化监管部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

文章全文如下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在新时期下深化改革开放、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要决策,对于我国应对全球经济形势变化、开启全新国际合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为资金融通这一环节的主要践行者,中资银行担负着为“走出去”和当地的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重要职能。近年来,中资银行积极投身“一带一路”建设工作,从无到有,由点及面,相关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未来,中资银行应进一步提升自身金融服务水平,妥善应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风险与挑战,为“一带一路”建设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多层次金融服务平台。

中国银行业服务“一带一路”最新进展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不断扩展在沿线国家的机构布局。截至2016年底,共有9家中资银行在26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了62家一级机构,其中包括18家子行、35家分行、9家代表处。从机构类型看,5家大型银行是中资银行“走出去”的主力军,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机构布局初具规模。中小银行受经营战略、机构性质等多种因素影响,“走出去”业务还处于起步阶段。从地域分布看,中资银行在俄罗斯、东南亚和西亚国家设点较多。

在国际化的过程中,中资银行均提出了进一步增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机构设点、完善相关金融服务的设想。中资银行拟综合利用新设机构、战略并购、投资入股、提升现有机构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等多种方式,扩大和完善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机构和服务网络布局,从而更好地服务“走出去”的中资企业。

在现有机构布局的基础上,中资银行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倡议,促进“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金融支持工作正在逐步启动和展开。当前,中资银行已在多个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加强规划引导,积极制定关于“一带一路”建设规划的总体思路或实施意见,并根据自身的优势领域制定个性化的“一带一路”金融服务方案。二是完善机构和服务网络布局,“一带一路”沿线分支机构覆盖率不断提升。在现有基础上,各家大型银行拟进一步增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机构设点,完善相关金融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三是积极推动“一带一路”重大项目信贷支持。各家大型银行均制定了多项信贷配套政策及措施,合理引导信贷投放,并以“一带一路”沿线重大项目为突破口,培育和提升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围绕“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丰富“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专项产品体系,解决项目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产品服务机制。

“一带一路”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在中资机构“走出去”的同时,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机构也在不断进入中国市场。截至2016年底,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已有20个国家的54家商业银行在华设立了6家子行、1家财务公司、20家分行以及40家代表处。其中,东南亚国家的银行在华业务活动最为活跃,南亚国家次之。新加坡、俄罗斯、泰国、印度、菲律宾和马来西亚等国家的银行在华设立的分支机构较多。

为更好地支持中资银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并为中资银行的海外发展争取更加宽松的监管环境,银监会不断加强与境外监管机构的交流与协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跨境监管合作。截至目前,银监会已与67个国家和地区的监管当局签署了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其中29个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MOU框架下,银监会将持续加强与沿线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推动双方银行业机构之间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合作,维护互设银行业机构的稳健发展。

中资银行服务“一带一路”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中资银行不可避免地会面临着一系列的风险与挑战。当前全球政治及经济形势瞬息万变,“一带一路”沿线的不少国家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地缘政治关系错综复杂,对中资银行海外经营的风险管理和防范提出了较高要求。

一是全球监管趋严,合规和反洗钱风险加大。近年来,巴塞尔框架下的国际监管规则和各国监管措施日益庞杂,对银行业“走出去”形成了较强约束。同时,反洗钱监管呈高压态势。以美国为主的西方监管机构已对多家大型主流跨国银行开出巨额罚单,受罚银行的声誉损失更是难以估量。跨国银行的境外经营稍有不慎就可能触及监管红线,迫切需要加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敏锐性和有效性。此外,“一带一路”沿线不少国家经济基础较为薄弱,地缘政治错综复杂,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当地政府对银行合规经营的监管力度相对薄弱,中资银行在当地经营需要高度关注反洗钱、反恐融资等方面的合规风险。二是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盈利能力存在隐忧。2016年全球经济复苏乏力,不同国家经济走势差异明显,货币政策也出现分化,效应相互叠加,加剧了全球金融市场波动和震荡。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货币出现较大幅度贬值,中资银行“走出去”面临较高的利率、汇率风险。三是跨境资本流动加剧,系统性风险隐患增多。2016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态势波动较大,银行结售汇和代客涉外收付款均呈现逆差。一方面,随着美联储加息的“靴子”落地,新兴市场普遍面临资金撤出压力,金融风险的跨市场传染性增加,系统性风险隐患不断增多;另一方面,国内改革转型任务仍然艰巨,人民币贬值预期虽有所减弱,但汇率波动风险依然存在。四是地缘政治风险事件频发,国别风险上升。近年来,全球政治、经济、金融联动日益密切,国别风险呈现大幅上升趋势。朝核问题、中东变局等地缘政治风险事件频发,全球进入区域冲突加剧期。极端恐怖组织等问题造成的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严重。同时,全球贸易保护与摩擦程度有增无减,“反全球化”趋势逐渐抬头,均为中资机构的海外经营增添了一定障碍。五是传统的银行业风险不容忽视。在信用风险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整体信用风险状况差异较大,部分国家不良贷款比率较高,中资银行在相关国家开展经营面临着较为严峻的信用环境。在项目风险方面,“一带一路”的早期阶段是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主,铁路、公路、机场和港口建设项目较多。项目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期间当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以及企业自身履约能力等各方面因素都有可能触发项目风险。

加强规划指导,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中资银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一方面,中资银行应做好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业务资源,加强业务和产品创新,注重相关风险防范,与“走出去”企业一同稳健有序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另一方面,监管机构也应进一步扩大跨境监管合作,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推动银行之间以及银企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共同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有关设想。

一是引导中资银行做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统筹规划,促进中资银行开展分工协作。引导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避免盲目布局,实现错位竞争,形成各方合力,共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同时,引导、支持中资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优化机构布局。中资银行应以“一带一路”为轴,统筹考虑所在国家政治和经济稳定性、金融市场开放程度、法律法规完善性、市场容量、客户资源和信用环境等因素,做好尽职调查和可行性分析,通过并购、合营或自建的方式,合理配置沿线机构布局,提升全球化经营、服务水平。此外,鼓励中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合作、互利共赢。在中资机构“走出去”的同时,也欢迎符合条件的沿线国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来华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

二是推动中资银行提升“一带一路”金融服务水平,探索专业化经营模式,加大对“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的融资支持力度。对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经贸产业合作区建设、产业核心技术研发支持等战略性优先项目,中资银行可考虑给予重点支持。在满足当地法规和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中资银行应大力培育有竞争力的全球金融产品及服务,推进全球化产品管理迈上新台阶。同时,中资银行应发挥好自身带头作用,积极吸引各方资源,引导境内外资金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宽投资来源,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实体经济,以金融促进相关产业的优化升级。

三是协助中资银行提升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业务创新能力,因地制宜推进金融创新,构建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首先,中资银行应在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不断创新信贷产品,丰富金融服务方式。其次,应开拓资金来源,探索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多种方式募集外汇资金,开辟长期低成本资金来源。同时,应深化内外部联动,积极探寻新的合作模式,强化与多边金融开发机构、政策性银行、当地政府以及金融机构、相关企业等多方主体的合作,共享信息,共享利润,共担风险,为开拓新市场凝聚合力。此外,要创新管理模式,建立高效统筹的决策机制,组建本地化、专业化的工作团队,推动境内外、行内外的资源协调联动。

四是引导中资银行做好“一带一路”服务中的风险防范和应对。首先,商业银行应坚持从商业性原则出发进行项目筛选,充分运用风险缓释工具。中资银行应持续加强国别风险管理,将国别风险纳入全面风险分析报告,并建立完善的资产质量和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制度,严格防范当地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风险。其次,应积极跟踪有关地区监管政策变化,着力加强与当地监管机构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业务依法合规进行。同时,应加强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当地政治、经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陷入困境国家的风险暴露,提高应对国别风险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是要积极拓展和深化监管部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监管合作。监管部门应结合沿线国家政治、经济情况以及中资银行设点意愿,选择并推动与沿线尚未正式建立监管合作机制的国家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双边监管合作机制,扩大信息共享范围,加强日常跨境监管沟通协调。同时,积极探索构建区域性金融监管合作体系,探讨打造中外银行业监管合作交流平台,为中资银行“走出去”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六是不断完善多渠道沟通机制。一方面继续加强同相关主管部委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建立完善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另一方面,应继续推动银行之间、银企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强化现有的沟通机制,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形成合力,探索深化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新模式。

“一带一路”建设为中资银行的国际化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历史机遇。中资银行应当把握好共建“一带一路”这一重要契机,在不断提升对沿线国家金融服务水平和扩大开放的同时,进一步修炼内功,提高自身国际化经营水平和风险抵御能力,完善“走出去”过程中的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借助“一带一路”的东风实现自身更为稳健的国际化发展,同时不断推动与沿线国家互利共赢的金融合作和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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