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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购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 业内:利于抑制短期投机行为

来源:新华网 2017-05-14 08: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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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京新购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 业内:利于抑制短期投机行为)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13日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要求对热点项目由公证机构主持摇号,认购后不得增加、减少、更改购房人姓名,并规定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后3年内不得转让。新政将于14日开始实施,这表明面对当地地价与新房价格倒挂严重、土拍与新房市场限而不冷的状况,南京市有关部门正加强调控以稳定市场预期。

此次南京楼市新政可谓直指新房投机行为,明确新购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即便是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赠与人也需在赠与行为满3年后才能再次购买住房。业内人士认为,这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短期投机行为,如果新政落地后交易量显著降低,则表明南京楼市此前投机成分较大。

新政实施后,南京将成为继上海之后第二个明确要求公证机构介入楼盘销售摇号的城市。近期,南京多个楼盘在开盘时被爆出有炒号行为,有楼盘房号一度被炒到60万元一个。限购限售之下,南京楼市看涨的预期依然强烈。为规范销售行为、稳定预期,南京此次明确要求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楼盘,应由公证机构主持公开摇号。

针对此前媒体报道的购房证资格造假行为,南京市专门规定,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购房实名制,购房人必须与认购协议认购人、预(出)售合同购买人、预告登记预购人保持一致,认购后不得增加、减少、更改购房人姓名,否则,不能进行备案登记。

在抑制住房交易投机的同时,南京还试图减少土地交易逢拍必火的状况,缓解目前部分区域土地出让价格高于新房价格的局面。新政中,南京市详细列举了2017年至2021年的供地计划,年均计划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47.1%。同时,还要求购地资金应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查,并将地块竞建的保障房无偿移交政府,且相应房屋建设成本不纳入房价准许成本。

业内人士认为,尽管南京房价已经连续数月同比下降,但市场上仍然存在各种不规范行为,此次楼市调控政策相当于打补丁,如果政策能够有效落实,将有望在稳定市场秩序上取得积极效果。但是,当地土地价格与新房价格倒挂,导致市场预期仍以快速上涨为主,不破解这一症结,市场预期难以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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