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中兴通讯:与中建五局系正常商业纠纷 并非失信被执行

来源:中证网 作者:齐金钊 2018-12-26 08:24: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中兴通讯(000063)于12月17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为3187.13万元。中兴通讯表示,针对此案件的执行申请,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目前双方仍在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原标题:中兴通讯:与中建五局系正常商业纠纷 并非失信被执行)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中兴通讯(000063)于12月17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标的为3187.13万元。12月25日晚间,中兴通讯就此事回应称,公司被中建五局申请强制执行的事宜,系中兴通讯与中建五局的正常商业纠纷,并非失信被执行。

中兴通讯方面称,自2008年起至今,中兴通讯与中建五局发生多起系列纠纷案件,相关进展均在公司半年报、年报中有详细的披露。此次被申请执行的案件是其中一起中建五局诉中兴通讯的案件,自2009年起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做出再审终审判决,判决要求公司支付未付的工程款1449余万元人民币、对方的窝工损失286余万元人民币及利息等,同时判决中建五局返还中兴通讯保函2015万元人民币及利息。鉴于上述判决双方互负支付义务,且该案涉及的其它几起中止审理的案件在该案判决后重新恢复审理,公司与中建五局一直在就案件和解进行沟通,中建五局并未在判决生效后立即申请执行。

中兴通讯表示,针对此案件的执行申请,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目前双方仍在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