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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针对英大基金未按期提交前总经理离任审计报告等问题,北京证监局对英大基金及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总经理张传良,时任英大基金督察长宗宽广作出行政处罚。
2016年9月2日,英大基金前任总经理杨某离任。2016年9月5日,英大基金发布《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根据《高管任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英大基金应当自总经理离任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离任审计报告,即应当在2016年10月20日前报送,但英大基金未在上述期限内履行报告义务。
北京证监局指出,英大基金上述行为违反了《高管任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高管任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所述“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情形。
张传良时任英大基金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工作,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宗宽广时任英大基金督查长,负责公司合规工作,并分管对离任审计负主要责任的监察稽核部门,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高管任职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英大基金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罚款,对张传良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罚款,对宗宽广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