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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盾]广东证监局责令万联证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

证券之星综合 2019-01-23 18: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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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17年7月31日向股东分红后“对单一客户融资(含融券)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标准5%的情形,虽于2017年8月初追回了分红款,但未按规定向广东证监局报告、未如实报送2017年7月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有关数据、相关账务处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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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证监局就万联证券多项违规行为作出行政监管,责令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首先,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2017年7月31日向股东分红后“对单一客户融资(含融券)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标准5%的情形,虽于2017年8月初追回了分红款,但未按规定向广东证监局报告、未如实报送2017年7月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有关数据、相关账务处理不规范。

其次,对2018年11月15日代交易对手参与“18淮安城资MTN001”发行投标后“持有一种非权益类证券的规模与其总规模的比例”不符合规定标准20%的情形,万联证券虽予以自查自纠,但该笔交易合规风控存在漏洞、交易人员未履行审批程序直接进行投标活动及使用个人即时通讯工具开展交易询价。

证监局指出,万联证券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5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债券交易监管的通知》(证监办发〔2017〕89号文)第三条第三款等相关规定,反映出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操作不规范、合规风控及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不能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万联证券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自本监管措施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每2个月对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交易等业务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情况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并予以改正消除,根据检查情况切实完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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