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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盾]国信证券原投行部负责人行贿揽业务甩锅失败!曾靠好友揽下盘江股份整体上市

证券之星综合 2019-05-23 18: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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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原投行部董事总经理王中权行贿承揽盘江股份上市的案件有了最终结果。

2008年,为承揽盘江股份整体上市,王中权向时任盘江股份总经理王立军行贿245万元,最终因犯行贿罪获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王立军也已于2016年接受组织调查。

神盾君获取的最新文件显示,一审判决后王中军不服提出上诉试图“甩锅“工作单位以减轻刑罚,但终审判决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好友关系与盘江股份整体上市

自2007年开始,王中权在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任董事总经理,作为为企业上市保荐和承销、企业并购或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上市企业再融资的重要部门,王中权的主要任务就是负责承揽上述业务。

公开文件显示,王中权与王立军相识于2001年且为好友关系。

得知2008年盘江股份计划整体上市之后,王中权向王立军表达了承揽意向并表示事成之后会表示感谢,二人一拍即合。

很快2008年5月,王立军违背程序擅自确定了王中权代表国信证券承做盘江集团整体上市业务。

根据当年9月公告,盘江股份拟以13.68元/股的价格向盘江集团定向增发5.09亿股,用于收购盘江集团所持4处矿产采矿权以及相关生产经营性资产及辅助性资产,收购价格共计69.67亿元,其中采矿权价款为49.14亿元。此举标志着盘江集团将通过盘江股份的平台实现整体上市。

公开资料显示,作为中国南方最大的煤炭工业企业,盘江集团主体开发贵州省盘江、六枝等主要矿区煤炭资源,品牌一度享誉大江南北。目前,盘江股份最终控制人贵州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58.07%。

轻松拿下盘江股份3500万合同工资200万

时任盘江股份董秘证词显示,王中权曾提出国信证券担任盘江股份整体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的费用不能低于3000万元,王立军不顾价格偏高安排了国信证券相关人士进场。

当年9月,盘江股份与国信证券签订了3500万元的独立财务顾问协议。为掩盖费用的不规范性,王中权与王立军商量,从3500万元的独立财务费用中拿出500万元做项目经费,并由盘江股份将500万元打给第三方公司,然后转至王中权的个人银行账户,王立军对此表示同意。

12月,王中权撮合唐某(通过朋友介绍)的金港创业与盘江股份签订500万元的财务顾问协议。金港创业担任了上述第三方公司之后获得50万元手续费。次年1月,双方签订财务顾问补充协议,3500万元财务顾问费用顺利更至3000万元。

一切敲定之后,王中权通过该业务获得盘江股份效益工资200.79万元。

245万好友感谢费甩锅单位失败

2009年上半年,王中权通过估算,上述金港创业转入450万元在支付不规范费用后,还剩245万元,王中权将其转入王立军账户。

2017年3月,王中权因涉嫌犯行贿罪被逮捕,5月被取保候审。神盾君注意到,早在2016年11月,王立军就已经开始因受贿等问题接受调查。根据盘江股份当月21日公告,公司于2016年11月20日接到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通知,公司董事王立军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去年6月,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王中权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中权有期徒刑3年6个月。

王中权不服,提出上诉。有意思的是,王中权的辩护人提出,王中权的行为属职务行为,应认定为单位犯罪,王中权应属从犯。

遵义市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经重新审理,法院认定王中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民币245万元的证据确凿,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确认。

根据在案证据,王中权的行贿行为公司和项目组工作人员并不知情,上述辩护意见与事实和法律规定并不相符,继续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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