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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顽科技遭罚4万元 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

来源:中国网财经 2021-04-26 17: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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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奇顽科技遭罚4万元 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

中国网财经4月26日讯 信用中国(北京)日前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奇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奇顽科技”)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行为,被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罚款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号为(京)文执罚(2021)第400354号。

截图来源:信用中国(北京)

据了解,奇顽科技于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在未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将手机游戏《权御之战》上传至信息网络进行发布和运营,存在未经批准,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8800元,无违法所得,无从事违法活动的主要设备和专用工具。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和《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对奇顽科技处罚款4万元。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或者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并由所在地省级电信主管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通知,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责令关闭网站等处罚;已经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出版物、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天眼查显示,奇顽科技成立于2016年9月20日,是一家专注于手机游戏运营及发行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常红宇。

股权方面,奇顽科技大股东为北京木舟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天眼查显示,北京木舟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手游网游以及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创新型集团公司,公司属于快友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快友集团是一家第三方移动广告交易平台。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20年4月,奇顽科技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0年8月13日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截图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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