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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推广浦东深圳厦门41条综合改革试点经验

国家发展改革委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41条创新举措,涵盖科技创新、教育人才、城市更新等领域,其中11条拟在具备条件区域先行推广。

(原标题:国家发改委推广浦东深圳厦门41条综合改革试点经验)

观点网讯: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总结推广上海浦东新区、深圳、厦门综合改革试点的41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举措涵盖科技创新、教育人才、城市更新、开放贸易、民生服务等领域,包括实行新兴行业经营范围目录制度、建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清单制度、构建“海空一体”口岸通关模式等。


其中11条拟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先行推广,如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模式、创新打造海上运输“单一窗口”等。根据公开资料整理,此举旨在充分发挥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带动作用,供各地结合实际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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