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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韧:科技股估值有迹可循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8-04-19 09: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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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姜韧:科技股估值有迹可循)

当独角兽概念在A股市场流行之际,我们更应该充分了解科技股估值的历史轨迹,以免重蹈覆辙。

独角兽企业泛指10亿美元以上估值、创办时间较短的企业。显然,独角兽企业的估值仅是科技股估值体系中的一小部分,投资者切忌将独角兽企业估值视作科技股估值。以美股市场为例,现在独角兽企业数量激增,与该市场投资者优先清算权制度的引入密切相关,但与20年前相比,独角兽企业上市比例却大幅锐减了。因此,研究科技股,就要完整了解纳斯达克市场估值演绎的历史轨迹,不能仅限于初创企业独角兽估值模型。

首先,我们观察一下纳斯达克指数和估值演绎过程。2000年纳斯达克综指峰值是5132点,估值超过122倍PE;道指峰值是11750点,估值超过30倍PE。2007年道指峰值是14918点,估值没有超过30倍PE;纳斯达克综指峰值仅2861点,估值超过60倍PE。2018年(截至4月17日)纳斯达克综指峰值是7637点,纳斯达克100指数估值是30.84倍PE;道指峰值是26616点,估值没有超过25倍PE。

显然,纳斯达克综指上涨背后蕴藏着龙头股估值下降和纳斯达克100指数核心化的漫长趋势。初创期的A股创业板指数亦可借鉴其估值经验,2015年创业板指数峰值是4037点,指数涨幅并不逊于2000年纳斯达克综指涨幅,而且创业板指数估值泡沫程度也接轨2000年纳斯达克综指估值的泡沫程度。更巧合的是,2015年上证50指数和沪深300指数峰值时估值同样未超过25倍PE和30倍PE,可分别接轨2000年和2007年道指估值峰值水准。

截至17日,上证50指数估值是10.50倍PE,沪深300指数估值是12.83倍PE,创业板指数估值是38.40倍PE。借鉴美股市场历史估值经验,当创业板指数完成龙头股估值下降和指数蓝筹化之前,牵引A股市场牛市的核心力量一定是蓝筹系列指数而非创业板指数。

其次,我们再观察2002年后纳斯达克综指龙头股估值下降的趋势。2002年后,微软开始改变分红模式,在此之前微软只派送红股或股本拆细而从不派发现金红利,之后微软连续大幅度进行现金分红并且用巨额现金回购股票,2012年后苹果公司也同样操作。同期,纳斯达克市场加速接纳斑马型科技股,如谷歌、脸谱等,也包括百度、网易等中概股,这些斑马型科技股的估值分布在15倍至55倍PE之间。老牌绩优科技股和斑马型科技股组成的纳斯达克100指数奠定了核心地位之后,纳斯达克综指才再度腾飞。

现在,创业板指数龙头股与纳斯达克综指龙头股相比,无论是估值还是现金回报率,差距还是显而易见的。A股市场加速接纳斑马型科技股上市,就像当年纳斯达克市场加速接纳谷歌、脸谱等斑马型科技股一样,可以起到加速龙头股估值下降和创业板指数蓝筹化的作用。假以时日,在龙头股估值下降和指数蓝筹化之后,创业板指数一定会“凤凰涅槃”、再创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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