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未偿还 新光圆成今起“戴帽”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18-12-04 11: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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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控股股东新光集团未能如期偿还违规占用的资金,新光圆成(002147)昨日发布公告称,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当日停牌1天,12月4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由“新光圆成”变更为“ST新光”。

控股股东陷多项债务违约泥潭

9月26日,新光圆成公告称,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出现债券违约情况,“15新光01”发行金额20亿元,应于9月25日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合计18.7亿元,未能按期足额偿付;“17新光控股CP001”发行金额10亿元,应于9月25日兑付本息金额10.68亿元,仅偿付7.07亿元,未能按照约定足额偿付。

随后,新光圆成于10月30日再度发布公告称,新光集团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对外违规担保3亿元、且占用公司6.60亿元。受此影响,新光集团及实控人虞云新持有的新光圆成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上市公司旗下控股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部分房产被查封。

虽然新光集团承诺将积极筹划处置旗下资产,于一个月内也就是11月30日之前无条件向公司偿还所占用的资金,然而由于拟处置资产涉及金额较大,且新光集团债务违约导致资产遭到查封冻结,资产处置进展未能达到预期效率。

根据新光圆成于12月1日对深交所关注函的说明公告显示,截至11月30日,新光集团共有7只债券、短期融资券存在违约情况,到期未付本息合计84.27亿元。新光集团已于11月30日向地方人民法院送达诉讼状,拟采取资产保全措施。

未能如期还款致公司“戴帽”

受上述事件影响,新光圆成于10月31日晚间公告称,决定中止年初启动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复牌后连续8个交易日跌停。而由于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且未能如期归还,公司股票也于本周起正式“戴帽”。

昨日,新光圆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12月3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12月4日开市复牌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新光圆成”变更为“ST新光”。

根据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未履行正常审批决策程序的情况下,在担保函、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上加盖了公章;公司控股股东未履行相应内部审批决策程序,以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被其占用。截至11月30日,控股股东没有筹措到能有效解决债务的资金,控股股东上述违规事项未能解决。

综上所述,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以及“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律师称公司内控责任不可推卸

“目前主要是大股东资金没有筹措到位,后续如果资金还上了便可以‘摘帽’。”新光圆成董秘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重组事项已经中止,目前公司业务照常进行。股价维 稳方面暂时没有举措。公司因此是否会收到行政处罚目前不清楚。后续各项进展请关注公告内容。”

对此,广东环宇金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表示:“如果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原因消除了,上市公司是可以申请摘帽的。”不过,对于控股股东未能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产生的违规,刘华浩表示:“大股东能在未履行正常审理程序的情况下实施上述行为,肯定是公司的内控出了问题,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证监会因此对公司进行处罚,也是非常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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