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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城市放大招!金融机构落户最高补助1.2亿 科创板上市奖600万

来源:券商中国 2019-01-06 18: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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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又有城市放大招!金融机构落户最高补助1.2亿 科创板上市奖600万)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争抢金融机构落户,各地动真格,纷纷推出“真金白银”的措施。在鼓励公司上市方面,各地的真金白银补助也是屡出新高。

继大连和青岛推出金融机构落户奖励后,济南也发文明确规定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实缴注册资本50(含)亿元以上的,补助1.2亿元,刷新了目前1亿元的最高奖励纪录。

此外,济南市对辖区内上市企业奖励亦是动真格,对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奖励600万元,超过此前安徽对科创板上市企业的200万元奖励金额。券商中国记者根据济南的扶持政策统计,企业实现上市后,最高可得补助980万。

2018年10月,大连推出新政策,金融机构总部落户在大连的,最高可以获得1亿元的奖励,后续青岛也跟进了1亿元金融机构落户奖励,奖励金额位列各市前列。

金融机构落户最高补助1.2亿

持牌金融机构是金融服务的主力军,辐射带动效应强。为吸引持牌金融机构集聚发展,12月21日,济南市正式发布《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给金融机构落户奖励额度再一次刷新纪录。

济南市明确规定,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其中,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1.2亿元;40亿元(含)至50亿元的,补助1亿元;30亿元(含)至40亿元的,补助7000万元;20亿元(含)至30亿元的,补助5000万元;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补助3000万元;5亿元(含)至10亿元的,补助1000万元;3亿元(含)至5亿元的,补助500万元;1亿元(含)至3亿元的,补助3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的,补助100万元。

此外,根据政策,济南市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等,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对外资银行一级分行、全国性大型银行一级分行或省外城市商业银行一级分行,补助500万元;对省内城市商业银行一级分行,补助300万元;对保险、信托、消费金融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一级分公司补助300万元。

济南市还提出,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外资银行办事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等自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按建房核算成本或购房合同价格的2%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租赁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累计补助额最高500万元。

据了解,早在2016年,济南市就出台过扶持金融产业发展的政策,此次新发布的政策为修订版金融产业扶持政策,“修订过程中,借鉴了深圳、青岛等城市的经验,广泛征求了相关市直部门及金融业界专家的意见建议,在初稿完成后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最后形成了本文本。”济南市政府表示。

补助额度刷新全国各地纪录

券商中国记者梳理后发现,对比各地对金融机构奖励政策,济南市给予新设立或新引进金融机构最高补助1.2亿元的金额是目前全国最高的。

如上述所言,济南市制定金融产业扶持政策中,借鉴了深圳和青岛等城市的经验,其中奖励力度就是一个体现。

例如,2018年10月16日,青岛市政府下发《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对新注册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根据注册资本情况,最高可给予1亿元的一次性开办补贴,并在配套服务上给予支持。

同样,在青岛市金融扶持政策出台前夕,大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提及,新设立金融机构总部或者将金融机构总部迁入大连,实缴注册资本在40亿元(含)以上的,将获得奖励1亿元。

2017年12月,西安市出台的《西安市加快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扶持办法(暂行)》规定,对新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补助最高限额6000万元。

深圳市2017年9月印发的《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对实收资本超过10亿元以上的,单个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2018年12月26日,广州市出台的金融扶持政策,不过力度相比于上述几个城市相对弱得多,广州市对金融机构落户、增资扩股、并购最高分别奖励2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

促进企业上市,科创板奖600万元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济南市金融产业扶持政策除了对金融机构奖励,还对股权投资企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以及企业上市挂牌直接融资给予重金支持。

济南市对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济南的企业,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境外上市、新三板乃至区域股权交易所挂牌,均可获得奖励,尤其对科创板上市挂牌企业一次性补助600万元,亦属于较高奖励金额。

具体而言:

(一)对拟上市企业根据上市工作实施进程分阶段给予扶持补助。按照当前的审核机制,拟上市企业在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完成报备并正式进入辅导期的,补助200万元;证监会受理上市申报材料的,补助200万元;企业上市成功的,补助400万元。新迁入济南市企业3年内成功上市的,除享受企业上市各项补助外,另补助100万元。按此条款,这也意味着对实现上市企业,最高可补助900万元。

(二)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补助600万元。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2018年11月,安徽出台政策 “对在科创板等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民营企业,省级财政分阶段给予奖励200万元,”成为首个明确表示对登陆科创板企业给予奖励的省份。

(三)对通过借壳、买壳、吸收合并等资产重组形式实现上市的企业,一次性补助800万元。

(四)对首发上市的公司按融资额(含通过借壳、买壳、吸收合并等资产重组形式上市的公司首次增发实现的融资额)给予补助:融资额达到10亿元(含,折合人民币,下同)以上的,补助80万元;达到5亿元(含)、不足10亿元的,补助50万元;不足5亿元的,补助20万元。在前述900万基础上,最高再增加80万补助。

(五)对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的企业,一次性补助800万元。对上市后实现首发融资的,按照融资额参照本项政策第(四)条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对拟上市公司按照上市要求进行财务调整规范而增加的地方经济贡献,按其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助。拟上市公司按其贡献的9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最高600万元;拟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按其贡献的6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最高300万元。

(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按照实施进程分阶段给予扶持补助,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待审的,补助50万元;企业挂牌成功的,补助250万元。新三板挂牌后实施股票融资的,按实际融资额的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额最高50万元。对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制并在省政府认可的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企业,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八)鼓励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对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按实际融资额的2‰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补助额最高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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