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群兴向实控人发律师函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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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群兴向实控人发律师函催债)

      4月14日晚间,*ST群兴(002575)发布公告,公司委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向实控人王叁寿出具催收欠款的《律师函》,要求其及时、足额向上市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如无法按约偿还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王叁寿的责任。《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注意到,近期正值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阶段,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如期归还占用资金将直接影响到公司2020年业绩。截至目前,公司实控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金余额为2.1亿元,      

     去年4月,*ST群兴自曝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存在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及其关联方通过主导公司对外投资与部分不合理的预付账款等方式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核,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3日,公司自有资金共计32726.07万元转至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账户。因明确违规行为,那些在2020年4月20日晚间持有*ST群兴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到邮箱jzqsp2016@126.com参与维权。当时,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称,将通过现金偿还、有价值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多种形式,分批次在2020年12月20日前争取解决占用资金问题。截至2021年4月1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共计12000.0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金余额为21035.64万元。值得关注的是,2020年9月18日归还一笔金额后,实际控制人就未再向公司还款。2020年12月7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关于延期还款的承诺函》,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采取现金或等值资产的方式将剩余部分(含利息)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全部偿还完毕。然而公司称,在此期间公司一直与实际控制人保持沟通联系,持续以多种方式进行催讨,但2020年9月19日至2021年4月14日期间,公司未收到实际控制人归还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鉴于此,公司委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向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出具催收欠款的《律师函》,要求王叁寿向公司偿还本金及利息,如王叁寿不能及时、足额向上市公司履行还款义务,上市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王叁寿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冻结、扣押王叁寿财产等司法强制措施,并要求王叁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未履行还款义务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金陵晚报》“易索赔”栏目记者通过企查查数据发现,目前王叁寿财务状况令人堪忧,涉及了多起股权纠纷与债务纠纷相关的诉讼,2021年以来王叁寿多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并因3753.25万元执行款未履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而王叁寿能否按约归还占用资金,将直接影响公司2020年度业绩。 4月14日,公司发布《2020年度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08.04万元,同比增长159.91%;营业利润3268.67万元,同比增长116.50%;利润总额3243.04万元,同比增长116.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9.48万元,同比增长111.67%。其中,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在1450.00万元左右,主要系计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利息所致,公司称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尚未归还完毕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含利息),本次业绩快报中有关报告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暂无法准确预计,可能会导致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变动。(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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