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投委文件属于内部征询函 并未喊话证监会

来源:证券时报网 2016-04-23 1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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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近日流传一则消息,4月20日,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创投委”),向各地协会发出共同反映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监管政策的邀请函,并在附件中提出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监管政策的建议。

证券时报记者经过多方消息源核实,此次下发的函件,属于内部征询函,尚未到对外公开阶段,而目前仅仅是在和地方协会探讨中,并未发放给会员单位。据悉,下发该函的初衷是因为有会员单位提出相关建议,作为行业协会,从服务创投机构角度,在会员提出呼声之后,想通过此种方式做相关调研,有必要的话及时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帮助会员单位更好的完善其管理机制。

也有监管层人员透露,此次发函并不是中国创投委喊话证监会,虽然属于不同主管部门,创投委属于发改委批准成立,此举并不意味着与证监会叫板,针对创投行业的呼声也进行积极沟通和协商。

根据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的官方介绍,该机构是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成立(发改人干字[2010]36号)、国家民政部批准登记(民社登字[2010]第6080号)的全国社会团体,是目前国内唯一经政府主管部门正式审批注册(社证字第4122-9号)的全国性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协会组织。

其中联席会长单位包括IDG,红杉资本,深创投,浙商创投等知名创投机构,而IDG内部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任何相关通知,浙商创投合伙人也告诉记者并不清楚相关情况。

根据发函内容,可以将此次中国创投委主要建议总结为以下几点:首先,停止资格认证考试;其次,尽快明确挂牌新三板政策;第三,尽快取消暂停注册规定以及各级协会自律管理。

对于以上建议,同样也是会员单位的上海联创投资管理合伙人周水文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对于以上诉求,存在不同看法,如资格考试等监管方法,事实上并不符合行业特性,耗时耗力,对提高监管水平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而他认为,PE机构挂牌新三板确实应当暂停,以前市场比较混乱,对于不负责任乱圈钱的应该处以重罚,而私募机构的监管其实没这么难,希望基金业协会出台的一些措施能够更有针对性。

对于私募机构的监管的建议,周水文认为,真正应该出台的措施包括首先应该制定明确的行业业务规范,能做和不能做的业务要有清晰的边界,哪些不能做,哪些能做必须说清楚,例如:募集环节上,不能私募变公募集,向不合格的投资人募集,不能夸大宣传等;其次,加大处罚力度,如果机构一旦违规必须要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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