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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违约风险加剧 评级机构不该被单独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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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信用债市场违约事件频现,随着近期交易商协会抑制评级竞争措施的出现,评级机构被推到风口浪尖,成为众矢之的。

被批评的原因,无非是评级公司把国内发行人的评级定得太高,大量质量参差不齐的公司拥挤在AA到AAA的高评级区间里,形成海量评级泡沫,没有真正起到揭示信用风险的作用。

不可否认,国内评级行业自身存在种种不足,但把板子都打在评级机构身上,既不公平,也解决不了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评级行业存在客观缺陷。

第一是发行人付费制度。国内大部分评级机构使用发行人付费,而评级机构在发行人和券商面前,属于较为弱势的群体。当然,这个问题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同样存在,当年美国金融危机发生后,大量有毒资产被评为AAA级,成为美国对三大机构大肆批评的铁证。

第二是技术原因。评级本质上是对信用风险进行排序,评级模型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违约事件发生后积累而来的违约矩阵。中国债市从2014年才开始逐渐出现债券违约事件,直到现在,违约的债券数量也依旧有限,这大大影响了各家评级机构形成各自的违约矩阵。相比之下,美国三大评级公司的模型,建立在其百年债市中无数违约事件的基础上。从积淀来看,根本没法比。

再来看看根源。

抛开技术原因不论,发行人付费制度下,美国的信用债市场层次丰富,投资级的债券主要分布在最低一级,投机级则主要分布在中间位置。而中国的信用债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超过80%的债券都拥挤在最高的三个级别里,投机级规模之小,即便把发行人主要是国有企业的因素考虑进去,也不正常。

这显然不是“发行人付费制度”本身会导致的结果。

在笔者看来,评级泡沫困境的根源,主要在监管部门身上。目前,我国监管对评级的理解还较为落后,加上存在多个监管部门,导致监管放任评级泡沫的发展。

据笔者了解,监管部门曾经要求,公募债券需要到达AA-评级才能发行,AA及以上才能做质押式回购。在这种情况下,其他级别没有存在的必要,评级机构亦失去了搭建有效违约矩阵的要素。无论是银行间还是交易所,这种监管要求依旧存在,背后的原因,或主要是监管部门担心风险,屁股决定脑袋。

同时,监管部门之间的竞争,又会导致两种结果。

一是放任债券刚兑的发生。由于监管部门都不愿让债券违约发生在自己管辖的地盘,当债券发生违约时,往往通过行政力量,或动用财政资金或给银行施压放贷款,为债券兜底。对刚兑的放任,导致市场风险无法出清,影响了评级机构信用风险揭示功能的施展,也限制了评级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驱动自己管辖的债市发展。除了防止坏事发生在自己的地盘以外,监管部门还希望自己的地盘尽可能大。于是,当发行人拥有在两个市场之间用脚投票的权利时,监管部门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会放松标准,导致的结果之一,就是放任评级泡沫的发生。

如今,随着债市风险进一步释放,监管部门对债券违约的容忍度已在逐步提高,各监管部门亦积极部署债市风险防范,对评级泡沫的抑制措施,也正在显现效果。

正如社会改革最应该在经济蒸蒸日上时进行,债市或许也最应该在信用风险暴露前进行。但悖论在于,当一切顺利时,改革者的声音,总被乐观者的声音盖过。好在不晚,信用风险的暴露才开始不久,让评级行业重生,或许可以成为另一场债市革命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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