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所持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质押融资本为平常事,但有股东却隐瞒了1年多时间。
据深交所5月27日公布的监管函,大东海A(000613.SZ)股东潘国平将所持占上市公司超过5%的股份进行质押,质押起始日为2014年12月5日,但直到深交所查询与督促之下,才在今年4月8日公告。
大东海A公告显示,潘国平共持有上市公司3087.98万股无限售流通B股,占总股本的8.48%,其中质押300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24%,占其本人持股的97.15%,质押用途是为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潘国平为大东海A第二大股东。
无独有偶,深交所同日下发监管函称,雅百特(002323.SZ)控股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至5月19日质押雅百特股份8960万股,占总股本的12.02%,但直至5月24日才通知雅百特,雅百特于5月 26 日予以披露。
相类似的还有,深交所5月27日监管函指出,南江B(200160.SZ)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栋,所持股份于2015年12月16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司法冻结,冻结数量为20832.48万股,占南江B总股本的29.49%,占王栋所持股份的100%,而南江B迟至今年4月16日才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