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家:加大对违法者处罚力度迫在眉睫)
■本报记者 包兴安
A股再现涉嫌财务造假的上市公司,3月20日晚间,*ST昆机公告,审计人员对公司去年年报进行审计时,发现公司存在存货不实等问题。而在随后公司进行的全面自查中,又再度发现更多涉嫌财务违规的问题。这样的事情在A股并不少见,已经成为难以摆脱的顽疾。然而,在美国,上市公司一旦违规操作,会面临倾家荡产的处罚。
美国安然事件直接导致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产生,该法案强化了上市公司高管层对财务报告的责任,公司高管须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提供不实财务报告将获10年或20年的刑事责任,对故意进行证券欺诈的犯罪最高可判处25年入狱;对犯有欺诈罪的个人和公司的罚金最高分别可达500万美元和2500万美元。
专家认为,针对虚假陈述、财务造假等证券欺诈,美国主要从民事、行政监管、刑事处罚三个层面进行,其监管严厉令上市公司、证券中介机构及其高管们不得不小心谨慎,严格自律。此外,美国还有集体诉讼机制及强大的市场做空机制,这让上市公司及证券中介更不敢越雷池半步。
而反观国内,由于违法成本低廉,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作造假在国内已屡见不鲜,因此也不断滋生造假上市的案例,但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及中介机构的处罚可谓隔靴搔痒。
“现在A股市场不时出现造假的症结是没有对违法者造成致命打击的问责机制,所以,加大对违法者的处罚力度迫在眉睫。”一位业内人士表示,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还需要加快推进退市以及对投资者的惩罚性赔偿、证券诉讼证人等制度的完善。
(包兴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