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年报为创新业务“划重点” 资产证券化、PPP参与度最高

来源:证券日报 2017-04-28 05:04: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信托年报为创新业务“划重点” 资产证券化、PPP参与度最高)

■本报见习记者 邢萌

创新方向那么多,信托公司重点选取了哪几个?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日前已披露的20多家信托公司去年年报进行梳理发现,在信托公司去年的创新实践中,主要集中在资产证券化、PPp项目、家族信托、消费金融、产业基金、慈善信托等方面。其中,资产证券化、ppp项目又成为集中探索的领域。

资产证券化迎来最重要发展机遇

尽管信托公司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仍以通道为主,难以实现明显的盈利,但是,在越来越规模发展的资产证券化市场面前,没有信托公司愿意错过机遇。

记者据目前发布的25家信托公司年报整理,发现披露创新业务成果的有15家,其中,又有过半信托公司“宣传”自己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创新成果。如中航信托、交银信托、陕国投、国元信托等。

其中,中航信托、交银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将资产证券化作为创新主要方向,对信托产品进行了积极尝试与探索。中航信托称积极布局资产证券化业务,构建资产证券化生态圈,发行业内首单信托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的类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中航红星爱琴海商业物业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交银信托参与国内首批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成功实施交通银行首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交诚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

也有多家信托公司在年报中展示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成绩单”。国元信托称,自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以来,已累计发行资产证券化项13个,资金规模308.30亿元。截至2016年末,存续资产证券化项目规模172.78亿元;另外,陕西信托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有效破题,规模也达近50亿元。

《证券日报》记者统计发现,2016年,共有8家信托公司获批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分别为国投泰康信托、西部信托、渤海信托、新时代信托、西藏信托、陆家嘴信托、江苏信托和山东信托。ABS业务已经历十多年的发展,去年多家信托公司ABS业务得到破题,夯实了创新类业务的发展基础。

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邢成认为,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盘活市场流动性,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入实体经济领域,支持实体经济通过兼并重组去产能,去杠杆,升级做强。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也是信托公司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而且2017年,中国信托登记公司正式上线运营,可提高信托资产的流动性。因此,预计资产证券化信托的市场需求会更加旺盛。不良资产证券化、PPP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领域有望成为新的行业发展动力。

信托公司多渠道参与PPP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领域是PPP。随着政府对PPP的大力推动,以及市场各方对PPP认识的逐步深入,机构对PPP的态度也正由观望逐步向主动出击靠拢。信托资金,凭借本身的灵活性及可创新性,设计不同的交易模式对接交易各方不同的诉求,而包括险资等在内的大量金融资本在PPP中的投资规模有望高速增长。

2016年,包括国元信托、华鑫信托、中航信托、交银信托、陕西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对ppp项目运用上进行积极创新探索。

年报显示,国元信托设立了公司首单类PPP项目——宁波冀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信托资金2.5亿元,资金全部运用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华鑫信托联合山东省政府平台开展股权引导基金,实现公司首单大型PPP项目正式运作;中航信托发行国内首个以停车场收费权为标的物的TOT模式PPP项目,在PPP业务方面分别与四川、海口、长沙等地政府建立了合作,主动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项目;交银信托出资参与财政部发起总额1800亿元的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同时累计成功中标四川、山东、江苏等多项省级PPP基金,借助PPP项目助力“一带一路”等建设;陕西信托PPP项目取得突破,成功中标两单PPP项目。

有信托公司内部人士表示,PPP这几年的铺天盖地式来袭和循序渐进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持续加码。从PPP大市场的角度,希望政策从宏观层面具体到实操领域,对于实操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给予引导,跟进土地问题、产权交易问题、税收问题等;从信托的角度,希望政策在相关领域也能为信托乃至整个金融机构的参与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邢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陆家嘴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