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通知说要继续“亮剑” 这些保险公司要小心了

来源:金融界 作者:张颖 2017-05-16 11: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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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保监会发通知说要继续“亮剑” 这些保险公司要小心了)

5月15日,保监会继续“亮剑行动”,印发《关于2017年继续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亮剑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整治因营销失信、数据失真等市场乱象造成的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2017年,保监会将继续组织各保监局,针对销售误导、客户信息真实性和小额理赔服务情况,对近两年保险消费投诉考核排名靠后的公司开展专项检查,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创新业务和交叉领域的监管,在规范保险公司销售行为的基础上,将违规销售行为的检查对象延伸至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规范中介渠道的保险销售业务。

那么,问题来了:哪些公司会被保监会重点“关照”?

根据《通知》:根据近几年保监会及各保监局消费投诉考核排名及往年“亮剑行动”检查情况,结合地区分布和市场实际,确定检查16家保险法人机构的46家分支机构(其中人身保险公司分支机构26家,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20家),以及7家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

《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了一下2016年消费投诉考核排名靠后的公司:人身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成绩末尾的10家机构是平安养老、中德安联、平安健康、新华人寿、英大人寿、新光海航、中美联泰、信泰人寿、汇丰人寿和中国人寿(行情601628,买入)(表1);2016年财产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成绩排在最后的10家机构是都邦财险、中银保险、长安责任、史带财险、中煤财险、华安财险、信达财险、安华农险、中航安盟、鑫安车险(表2)。

▲ 表1

▲ 表2

“被盯上”的公司将被主要核查哪些内容呢?

记者注意到,《通知》详细列出了三类专项检查内容:

首先是保险销售欺骗、隐瞒行为。检查重点为保险公司和兼业代理机构在开展保险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欺骗、隐瞒等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是客户信息真实性。检查重点为保险公司业务系统中记载的投保人姓名/名称、被保险人姓名/名称、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以及银行账号等重要客户信息是否存在缺失、虚假等情况,是否存在伪造、篡改客户信息等行为。

最后是小额理赔服务落实情况。检查重点为保险公司对《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的贯彻落实情况。

5月9日,《国际金融报》微信公众号刊发了《保监会30天内发了8道文,开了6次会,密集监管风暴确保保险姓保》一文。之后,5月12日,保监会又发了《关于执行保监发〔2016〕82号文件有关事宜的通知》,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股东出资情况、注册资本托管账户情况的监管;同一天,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通知》。加上今天发布的《通知》,保监会下发的监管文件增加至11道。

对此,一家知名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监会发文的频率有点高,监管严是好事,有利于行业规范和发展,但是,过于频繁也可能会影响行业创新。”

另一家外资保险公司品牌部负责人坦言:“保监会监管令一道接着一道,确实有点吃不消,不断有媒体提出采访要求,往往前一个文件还没有解释清楚,下一个文件的采访要求又来了。所幸,上周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通知,一旦新闻发言人制度确立,我们的压力可能会减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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