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起虚假陈述案列入去年典型 券商人士提三大应对措施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苏诗钰 2018-01-22 02:12:5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7起虚假陈述案列入去年典型 券商人士提三大应对措施)

近期,证监会对2017年度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通报,2017年,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三大类传统违法案件合计立案203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65%,仍是主要违法类型。

在2017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中,涉及虚假陈述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的案例有7起,分别为鲜言操控上市公司炮制“1001项奇葩议案”暨操纵多伦股份等系列案件;九好集团财务造假及相关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案;山东墨龙(港股00568)虚假陈述及实际控制人精准减持案;宝利国际(行情300135,诊股)违规披露案;雅百特(行情002323,诊股)财务造假案;佳电股份财务造假案;晨龙锯床违规披露案。

中邮证券董事总经理尚震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虚假陈述是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隐藏信息,利用信息不对称形成对自身有利的局面。虚假陈述违背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宗旨。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之所以敢于虚假陈述,根源在于虚假陈述得到的利益远远大于监管层给予的经济处罚。

尚震宇表示,监管层难以从根本上杜绝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但是可以从机制上对上市公司的此类行为进行有效约束。首先,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充分性;其次,加大对虚假陈述行为在经济上的处罚力度,有必要进行顶格处罚;最后,对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进行发债、并购、再融资等方面的约束和限制,对虚假陈述的中介机构除了经济处罚外,以后报审的项目,严厉审核直至不予再审批。

尚震宇表示,除监管层的相关措施外,要对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加强行业自律约束,通过行业自律联盟,秉承勤勉尽责精神,规范运作,不断提升中介机构的信用程度,同时加强与监管层的及时沟通,合理陈述相关信息。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雅博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