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子公司财务造假后再收关注函 海伦哲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肖宏娟 2021-10-28 19: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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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承认子公司财务造假后再收关注函 海伦哲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一场股权争夺战把海伦哲(300201)推向了风口浪尖。10月27日,深交所向海伦哲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核实说明连硕科技、惠州连硕财务造假的具体情形等问题。

海伦哲于10月25日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显示,金诗玮、薄晓明等7名董事称子公司连硕科技在并购后存在大额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连硕科技子公司惠州连硕存在资金支出用途不真实,虚增在建工程、资金体外循环以及套取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丁剑平称,金诗玮、薄晓明曾多次向其提到连硕科技存在财务造假之事,且连硕科技原实际控制人、总经理杨娅已在2020年6月12日前向金诗玮坦白了连硕科技财务造假之事。2020年7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因连硕科技总体完成业绩承诺,公司董事会为连硕科技原股东杨娅等人办理了限售股解限。

对此,深交所在关注函中对公司提出包括“核实说明连硕科技、惠州连硕财务造假的具体情形,涉及的各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子公司财务报表的具体科目和金额,金额的确定依据和计算过程,并自查说明公司对连硕科技及其子公司财务造假责任人的认定情况”等要求。

公开信息显示,海伦哲2016年以2.6亿元完成对连硕科技100%股权的收购。2016年至2019年,连硕科技整体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2.37%,2020年连硕科技亏损2.89亿元。2021年6月,海伦哲以1元的价格将连硕科技100%股权转让。

在上演“抢公章”、“公告互怼”等一系列闹剧之后,连硕科技被举报涉嫌财务造假。在深交所的问询下,海伦哲才公告承认连硕科技在承诺期内业绩真实性、准确性存疑,存在虚构交易并虚假确认收入、销售退回、虚增利润的情况。连硕科技原实控人、总经理杨娅已坦白连硕科技财务造假之事,并向公安部门说明情况。

二级市场上,自10月25日承认连硕科技财务造假后,海伦哲已连续三个交易日下跌。截至10月28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97元/股。

需要指出的是,连硕科技财务造假基本坐实,意味着海伦哲此前披露的资产重组相关文件及重组后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管辖法院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提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凡在2017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海伦哲股票,并在2021年10月25日收盘时仍持股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018)报名,参与索赔预征集。

此外,海伦哲10月27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原定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因相关事宜尚在沟通协商中,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无法按原预定时间披露,公司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延期至2021年10月30日。

记者 肖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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