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和佳预重整时间再次被延长 律师提出初步可索赔条件)
3月15日,*ST和佳(300273,原“和佳医疗”)收到珠海中院送达的《决定书》,珠海中院决定延长公司预重整时间至2023年6月15日。这继1月3日之后,法院第二次针对公司预重整时间进行延长。
目前,因*ST和佳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及上市公司重整实践,上市公司实施破产重整的,应当提出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案。若无法形成解决资金占用切实可行的方案,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但即使*ST和佳顺利进入重整程序,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可能,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此外,*ST和佳于3月3日披露,公司及控股股东郝镇熙、蔡孟珂、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晓菁、公司子公司珠海恒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龚素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广东证监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广东证监局查明,*ST和佳2020年以虚假融资租赁业务、员工借款的名义,对外划转5.02亿元,用于偿还郝镇熙、蔡孟珂的个人债务。导致该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发生额及年末占用余额,均占到期末净资产的19.33%。2021年上半年,*ST和佳又以员工借款的名义,对外划转450万元,用于偿还郝镇熙、蔡孟珂的个人债务。
因公司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且*ST和佳的定期报告还存在虚假记载。故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18日期间买入*ST和佳股票,并在2022年3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帮助投资者向公司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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