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绿地博大绿泽向绿地金融配发19.79亿股抵偿债务事项延迟寄发通函)
观点网讯:11月29日,绿地金融海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
内容有关与订立换股协议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换股股份有关的关连交易;根据特别授权发行结算股份;申请清洗豁免;及建议增加法定股本的月度更新。
据观点新媒体此前报道,9月27日,绿地金融海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联合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换股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包括授出发行换股股份的特别授权及清洗豁免。
根据公告,于2023年7月31日,中国绿地博大绿泽集团欠付绿地金融的未偿债务(包括应计利息)金额为约3910万美元(相当于约3.07亿港元)。于2023年9月27日(交易时段后),该公司与绿地金融订立换股协议。
据此,博大绿泽集团同意向绿地金融配发及发行19.79亿股换股股份,发行价为每股换股股份0.1港元,以结算应付绿地金融的未偿债务(包括应计利息)总额中的1.98亿港元。
于2023年10月18日,绿地博大绿泽与绿地金融联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由于需要更多时间以使中国绿地博大绿泽及绿地金融编制及落实通函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声明),及中国绿地博大绿泽根据收购守则规则10.11编制声明及确认函件,预期通函将不迟于2023年12月5日予以寄发。执行人员已于2023年10月19日同意该延期。
据本次公告,中国绿地博大绿泽及绿地金融谨此向中国绿地博大绿泽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更新以下最新进展:通函初稿已呈交证监会及联交所审核;及本公司及绿地金融仍在编制及落实将纳入通函的若干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函件。
公告表示,中国绿地博大绿泽及绿地金融将根据收购守则适时就(其中包括)换股协议及清洗豁免的状况及进展联合发布进一步公告,直至寄发通函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