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批证券维权案件诉讼时效仅剩月余 律师提醒适格投资者及时索赔)
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醒,宁波东力(002164)、天海防务(300008)、海航控股(600221)、供销大集(000564)的证券维权案件诉讼时效将临近届满。
1、宁波东力。2021年1月19日,宁波东力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宁波东力重组标的年富供应链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并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存在信披违法行为。目前,股民诉宁波东力证券虚假陈述一案已有终审胜诉判决。依据法院判决结果,凡于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7月5日期间买入宁波东力股票,并在2018年7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2、天海防务。2022年8月,天海防务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天海防务全资子公司金海运通过虚构相关游乐设施贸易业务,虚增金海运2017年营业收入6144.3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197.89万元,导致2017年年报虛增利润总额3946.44万元而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公司还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两项重要合同进展情況。赵敬国律师表示,凡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间买入天海防务股票,且在2021年1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且亏损的投资者,目前仍可提出索赔,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
3、海航控股、供销大集。海航系旗下的海航控股和供销大集均因在股票市场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曾遭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赵敬国律师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两家上市公司索赔。其中,海航控股的索赔条件为:在2018年8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月29日收盘时持有;供销大集的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2月28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供销大集,并在2021年1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赵敬国律师提醒,“上述案件诉讼时效将至,错过诉讼时效,将丧失胜诉权。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可尽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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