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创】*ST新海多期财报虚假记载拟被强制退市,2月6日起停牌)
深交所2月5日对*ST新海(002089)下发关注函表示,对于5日晚间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情况,深交所拟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据了解,*ST新海5日晚间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实际为负值,2019年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24年2月6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此外,*ST新海同日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董事长《市场禁入决定书》。
据公开资料,*ST新海董事长、总裁张亦斌,男,1964年12月出生。2010年3月起任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兼任深圳市易思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新海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江西迪比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
该决定书显示,因参与专网通信业务以及会计处理不当,新海宜2014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虚假记载。其中:2014年虚增销售收入224,987,179.90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19.70%,虚增销售成本177,998,323.50元,虚增利润总额46,988,856.40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8.70%;
2015年虚增销售收入907,757,521.29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52.11%,虚增销售成本754,489,954.18元,虚增利润总额153,267,567.11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2.29%;
2016年虚增销售收入1,188,256,863.32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62.52%,虚增销售成本1,038,987,392.09元,虚增利润总额149,269,471.2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3.33%;
2017年虚增销售收入875,976,068.37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54.59%,虚增销售成本795,148,548.62元,虚增利润总额80,827,519.7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0.52%;
2018年虚增销售收入420,293,965.68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54.84%,虚增销售成本348,340,892.57元,虚增利润总额71,953,073.11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33%;
2019年上半年虚增销售收入124,227,433.64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46.14%,虚增销售成本102,899,820.94元,虚增利润总额21,327,612.70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7.38%;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64,951,056.26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3.28%(以新海宜2021年7月更正后的利润总额数据为基准)。经测算,新海宜2016年至2018年实际归母净利润均为负值。
证监会认为,对于新海宜因参与专网通信业务导致2014年至2019年年报及2019年半年报虚假记载的违法事项,时任董事长张亦斌未勤勉尽责,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对张亦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是一家横跨新能源汽车、锂电池、LED芯片、量子通信、光通信、软件等产业领域的多元化民企企业高科技集团。新海宜科技集团是国家火炬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先后两次荣登“福布斯最具潜力上市公司”榜单,并荣获全国科技创新企业、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等称号。
二级市场上,*ST新海停牌前报0.78元/股。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