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没订单!A股公司旗下新能源大巴公司停产)
没有业务订单,一家设计年产能8000辆的新能源大巴公司不得不选择临时停工停产。
龙洲股份(002682)8月23日晚间宣布,主要生产新能源大巴的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简称“中汽宏远”)自6月1日起延长停工停产至11月30日。龙洲股份强调,近年来,中汽宏远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重非常小,此次停工停产对公司营业收入影响较小。
记者留意到,在2014年中汽宏远旗下新能源大巴项目奠基时,曾规划项目达产后,将实现每年8000辆各类客车的生产能力,项目全部投产后年销售额约52亿元。
1月起即已停产
中汽宏远主要生产6—12米纯电动城市公交车、纯电动商务客车、纯电动物流车等新能源汽车产品。龙洲股份介绍,近年来,中汽宏远受新能源客车市场更新放缓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较不理想,营业收入处于低位。
实际上,中汽宏远早在今年1月1日起就已经实行临时停工停产,本次新一轮临时停工停产公告属于补充披露。龙洲股份此前并未公告这一情况,仅在半年度的业绩预告中简要表示“公司控股孙公司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因没有项目中标,临时停工停产,其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龙洲股份表示,中汽宏远自1月起的停工停产是为了缓解经营困难,降低人工成本,又因中汽宏远短期内没有业务订单和生产安排,中汽宏远停工停产进一步延长。
事实上,中汽宏远营业收入处于低位的情况已经延续数年。龙洲股份提供的数据显示,2021年度至2023年度,中汽宏远各年度的营收分别为1.68亿元、1.94亿元、669.25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7%、3.88%、0.18%。而在停工停产的2024年上半年,中汽宏远营业收入仅为37.11万元,占公司比重为0.03%。
虽然营收占比颇低,但中汽宏远近年来连续出现大额亏损。2021年至2023年,中汽宏远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亏损,亏损额分别为5374万元、6376万元、9818万元。而在停产后的2024年1—6月,亏损额大幅缩窄至1942万元。因此也不难理解龙洲股份选择将中汽宏远停工停产的动机。
龙洲股份表示,中汽宏远临时停工停产放假期间,已安排一批留守人员,负责做好临时停工停产期间的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并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订单情况,随时做好返岗复工复产准备。
曾目标年销售额52亿元
虽然目前经营困难,但是成立于1996年的中汽宏远其实在诞生之初,作为东莞唯一的整车制造企业,享有赫赫名声,其项目初始股东方之一是以旗下篮球队闻名全国的广东宏远集团有限公司,至2015年,龙洲股份才首次间接入股中汽宏远。
在龙洲股份入股中汽宏远前。2014年,中汽宏远旗下总投资达25亿元的康美特宏远汽车项目在麻涌镇奠基。彼时项目达产后,将实现每年8000辆各类客车的生产能力,项目全部投产后年销售额约52亿元,年税收约2.5亿元。
龙洲股份入股中汽宏远时,交易对手则承诺中汽宏远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950万元、6200万元、8700万元。
彼时,龙洲股份曾就此次交易提示风险称,在能源和环境的压力下,同时受国家政策影响,新能源客车发展迅速,成为未来汽车的发展方向,也成为我国汽车生产企业在新能源领域研发生产和竞争的重点与焦点,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故中汽宏远新能源客车项目也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未按时披露遭遇监管措施
同日,龙洲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还就此事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决定书指出,中汽宏远自1月1日起停工停产,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上述事件,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龙洲股份出具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陈明盛、总裁蓝能旺、董事会秘书刘材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了解,《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就此,龙洲股份方面回应称,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并将严格按照福建证监局的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