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官宣:退市摘牌!股东14万户)
同时,ST航高因触及面值退市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回顾来看,5月30日至6月27日,ST航高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深交所决定ST航高终止上市。ST航高在8月26日摘牌后,将转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 目前,ST航高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ST航高聘任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以及退市板块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此前多项风险警示 ST航高走向退市,此前已有多项风险警示。 ST航高成立于2001年,2012年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从事光热发电、光热储能+多能互补、储能技术、氢能利用、电站空冷、余热发电、清洁供暖、海水淡化等业务。
近年来,ST航高的业绩呈现持续亏损状态,并且亏损额度不断扩大。2021年至2023年,ST航高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2.22亿元、-2.55亿元、-3.16亿元。
图为:2021年至2023年,ST航高部分财务数据 同时,ST航高2023年度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ST航高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自4月30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截至8月25日晚间,ST航高尚未公告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 此外,ST航高及其董事黄文佳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均于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目前尚未有相关结论。
总结来看,ST航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之前,已经因为年报信息、对外投资收购、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披露股份被冻结等事项,多次收到监管部门下发的监管函件。
编辑:小茉 审核:木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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