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亿信托爆雷,又陷巨额矿产股权纠纷,前“温州首富”的新湖系遇劫

来源:蓝鲸 2024-09-07 14: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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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46亿信托爆雷,又陷巨额矿产股权纠纷,前“温州首富”的新湖系遇劫)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蓝鲸新闻9月7日讯(记者 王晓楠)超46亿元的信托产品“爆雷”,把一向低调的前“温州首富”黄伟又推向了风口浪尖。

一边上班拿工资,一边作为债权人等公司还钱,似乎成了近期“新湖系”旗下购买过信托产品员工的常态。一位购买了500万元以上的“新湖系”员工刘丽(化名)对蓝鲸新闻表示:“我父母的退休金,我这几年存下来的钱,我买房子和买车的钱都投进去了,如果没有新湖背书,我根本不会去买信托产品”。

对于这笔消失的信托资金,刘丽曾去新湖集团维权,但新湖集团说目前没有钱,钱已经用掉了,至于该笔钱的流向,新湖集团拒绝透露。

“新湖系”背后的掌门人黄伟,曾通过倒卖股票认购证完成了原始积累,又在国债期货和商品期货市场上获利颇丰,在涉足房地产行业后,擅长资本资本腾挪的黄伟又拿下了新湖中宝、湘财股份,一度成为“温州首富”。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急剧下行周期,黄伟的“新湖系”开始陷入麻烦。而此次“员工福利”信托产品暴雷,也揭开了其资金链吃紧的面纱。

“员工福利”信托借新还旧?“爆雷”前还在号召认购

今年6月,本该产品正常支付利息的时间,新湖集团旗下购买过信托产品的员工却没有收到,在联系华鑫信托后才知道产品已经清算掉了,但没有收到本金和利息的员工们突然意识到产品可能出了问题。

根据刘丽提供的资料,打着“员工福利”名头的信托产品一共有两个,分别是华鑫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华鑫信托·信源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中,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成立的时间较早,于2012年5月25日设立,信托总规模50.9005亿元,该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受让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持有的标的股权收益权,该信托于2024年6月11日提前清算,总收益约29.39亿元。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4年11月17日设立,信托总规模68.128亿元,该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投资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计划于2024年5月31日提前清算,总收益约为19.38亿元。

多位投资者对蓝鲸新闻记者表示,近年来,新湖集团包括旗下公司,每年都会在OA系统上发布购买信托产品的消息,该消息一般会放在一个醒目的位置弹出,还会抄送给每位员工,6月份是单一资金信托计划,11月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出事前,公司还在号召员工认购,产品期限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预期收益率分别为9%和10%,新增认购打款截止日为2024年6月6日。但自从出事后,OA系统上已经没有相关内容了。

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门槛是100万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门槛是300万元。一位购买了10万元左右的新湖集团旗下员工马宁(化名)表示,也有认购数额较少的员工,会找公司中高层代持,双方只需要签个协议。一位“新湖系”员工家属沈梦(化名)也对蓝鲸新闻称,除了自身购买了600多万元信托外,自己亲人作为中层领导也替其他员工代持了信托,加上自己买的一共3000多万元。

对于代持信托这一情况是否合法,深圳浩天律师事务所韩艳艳律师对蓝鲸新闻记者表示,信托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合规上来讲,这种形式稍稍有些瑕疵,但是单从信托协议看,买卖双方、主体、金额、投资标的等都可以的话,其实这个信托协议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只是说拼单买信托的人之间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如果信托公司知情,拼单买信托的投资人,其实是不符合投资人硬性条件的,那信托协议也不会成立。

就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言,认购时长有一年期、两年期和三年期可以选择,预期收益率分别为10%、11%、12%。甚至在更早之前,收益率更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15年时一年期、两年期的预期收益率分别为11%、12%;单一资金信托计划2016年时一年期、两年期的预期收益率分别为10.5%、11.5%。

刘丽对蓝鲸新闻表示,6月份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是跟工会签的委托协议,钱都打给了新湖工会,这是新湖集团下面的一个员工工会组织;11月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是直接签的认购合同。

在刘丽提供的委托协议中,集团工会作为受托人认购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由华鑫信托将全部委托资金贷款给新湖集团,而该协议中还提到“并不表示该项贷款的本息收回完全无风险,受托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委托人办理有关事项,该项贷款形成的全部收益和风险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与受托人无涉”。

但是对于购买信托的规范性,刘丽发出了质疑,其表示自己在购买信托的时候,没有人对我做录音录像的动作,没有人对我做风险提示,也没有人对我做风险调查,甚至我没有接触过任何一个华鑫信托的员工。而这一情况,另一位投资者家属沈梦也向蓝鲸新闻表示没有过。

就上述情况韩艳艳律师对蓝鲸新闻表示,肯定是不合规的,能看出来整个流程存在很多问题,如果被发现的话,监管机构是要处罚的,但这种情况在目前金融强监管的大环境下,很少出现。

在新湖集团信托“爆雷”的事情发酵后,华鑫信托对外表示,两个信托均系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事务管理类信托,信托项目的设立及存续期间管理均符合法律法规及信托文件约定,公司已严格依据信托文件约定履行相应职责,且信托项目存续期间,均已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向投资者正常兑付信托利益,不存在项目逾期情形。

刘丽表示,自己是2023年认购的,一年后不但没有收到利息,甚至本金都全军覆没,在向新湖工会讨要说法时,工会表示在借新还旧后,目前已经没有钱了,而且在2023年时就没申购过华鑫信托产品。对于这一说法,刘丽曾向信托公司求证,华鑫信托也表示,新湖集团在2022年和2023年6月份没有认购过信托份额。这一情况,也在沈梦提供的投资者与华鑫信托的录音中得到了证实。

在刘丽提供给蓝鲸新闻的新湖工会向员工提供的台账中显示,2022年和2023年,新湖工会收到员工新增申购资金分别为2.6亿元和2.97亿元,然而在工会支付华鑫信托申购款这一项中均未填写金额,而这似乎侧面印证了“借新还旧”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46亿元用到了哪里,多位投资者皆表示,新湖集团拒绝公布。蓝鲸新闻也就此事多次致电新湖集团,亦未有人接听。

换言之,打着“员工福利”的新湖信托,通过几个信托计划将员工手里的钱借给了新湖集团及旗下公司,而在后期该信托是否已经越过了合规“警戒线”,已借新还旧去填补窟窿去了?

韩艳艳律师表示,如果想查证是否存在借新还旧的问题,其实严格来说信托产品只是形式,钱的流转从投资者到集团工会再到信托公司,但是集团提供的台账显示,2023年有新增申购资金数额,即投资者的钱正常的流向集团工会,但是台账中没有向信托公司支付的信息。借新还旧正常理解应该是2024新增的申购金额去还2023的信托产品收益,但仅从字面内容看不出工会借新还旧的动作,也没有显示出有其他证据证明集团工会借新还旧了。或者说借新还旧这个词其实不准确,正确的表达是钱被集团工会挪用了,没有正常投资到信托产品上,但挪用到哪里,需要进一步的提供证据予以查实。

超46亿元信托资金“不翼而飞”?拒绝透露用途拿矿说事

据悉,“爆雷”信托现在涉及到的投资人约1000多人,倘若要算上找人代持的投资者,恐怕人数还要多,而这些“隐藏”的投资者靠着一张委托协议都无法报案。

7月中旬左右,新湖集团发布了《债权确认通知函》,其表示,今年六月初,因为突发性事件的影响,公司遇到了较大的流动性困难,未能及时划拨资金,导致不能及时归还2024年6月和11月华鑫信托产品的投资款项,公司对上述两期信托产品项下投资者的债权予以确认。

截至7月15日,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尚有31.318亿元及预期收益未兑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尚有15.493亿元本金及预期收益未兑付。

投资者家属沈梦对蓝鲸新闻表示,自己在新湖集团旗下公司任职的家属在去年被裁员了,当时就想退出购买的信托产品,但是被公司领导安抚下来,公司领导私下沟通时表示,其购买的新湖相关信托产品在2022年已经不能完全予以兑付,只允许退出小部分,分三年返还。2022年给予兑付本息的30%,剩余需兑付金额重新续签进信托产品进行滚动,2023年继续兑付了本息的30%。

与此同时,一位新湖系旗下公司员工董海(化名)透露,根据投资者们内部统计,“爆雷”的超46亿元信托产品,其中涉及到新湖期货大概是1个多亿,湘财股份是7个多亿左右,剩下的大约是地产那边,听说有员工购买了1个亿产品,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帮他人代持。

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中标明了新湖控股的实控人黄伟夫妻向受托人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但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合同中并没有这一表述。目前,新湖集团由黄伟、李萍夫妻实际控制,二人持股比例分别为57.6%和24.7%。

正当所有投资者都寄希望于“新湖系”掌门人黄伟时,后者却拿出新疆矿产的股权纠纷当“挡箭牌”,而这也让众多员工再次“寒心”。

根据刘丽提供的维权视频,8月初,黄伟曾表示,矿拿回来,大家的钱才有着落,拿不回来可能我都要破产了。

而上述黄伟口中的“矿”是指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矿业”),由新湖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新湖能源(持股比例85%)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易隆鑫持有41.075%的股权。但目前,华易隆鑫已列为被执行人,该公司所持有的新疆宜化矿业股权也被浙江和湖北两地法院冻结。

根据天眼查APP显示,2010年6月,新湖集团收购了胡耀尹等7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华易隆鑫公司100%的股权,从而取得新疆宜化矿业50%股权,后因增资扩股等事项,华易隆鑫持股比例稀释至41.075%。

据第一财经报道,新湖集团董事长黄伟称,确实是因为新疆宜化矿业纠纷导致资金吃紧,投在里面现金60多个亿、资产200个亿在6月初都被“抢走了”。

所谓的“抢走了”是指,新湖集团在新疆合作开矿,结果陷入股权争端。据《浙商杂志》报道,新湖集团运营了14年的新疆宜化矿业,因华易隆鑫原公司股东之一胡某在2010年7月至2013年2月的行贿行为,于2018年2月,被湖北黄石市监察委立案调查。但到了2019年3月,天门市检察院将华易隆鑫以单位行贿罪直接向天门市法院提起公诉,而这起案件完成了从胡某自然人行贿到华易隆鑫单位行贿的转变。

在一审、二审都败诉之后,8月24日,华易隆鑫退出了新疆宜化矿业的股东列表,其所持股权被过户到宜昌市国资委,而多名“新湖系”派驻的董事长、财务总监等也一同被撤换。

此外,沈梦对蓝鲸新闻表示,为了不让所有人去维权,新湖集团让维权投资人报名选取投资人代表,但新湖工会要对报名投资人进行审核,8月底一共选了19名投资人,全部都是在职员工。本来计划在9月6日召开新湖集团信托受害人第一次代表大会,但在会前的前一日,新湖集团对会议没有明确表态,第一次代表大会被通知取消,无限期顺延。

昔日“温州首富”落难,“新湖系”资本版图遇劫

作为知名资本系族“新湖系”的掌门人,黄伟出生于1959年,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他借助温州眼镜制造业的发展热潮赚得了第一桶金,并通过倒卖股票认购证完成了原始积累。凭借这些资金,黄伟开始涉足资本市场,在国债期货和商品期货市场上获利颇丰。

1994年,黄伟创立新湖集团,并开始投身房地产行业。不过,在资本市场中经验丰富的黄伟并未放弃进行资本腾挪。

2004年,新湖集团入主上市公司哈高科,后于2020年装入湘财证券等资产,并更名湘财股份。2006年,新湖集团将旗下14家房地产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装入中宝股份,黄伟也成为了中宝股份的新任实控人,并在此后将公司更名为新湖中宝。

手握两家上市公司的“新湖系”还参股了中信银行、阳光保险等多家金融机构,资本版图涵盖证券、期货、保险、银行等多种金融业态。此后,黄伟还筹划将更多旗下公司推向资本市场。

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急剧下行周期,黄伟的“新湖系”资本版图正在萎缩。

2021-2023年,新湖中宝合同销售额297.36亿元、115.9亿元和29.25亿元,销售额急速下滑,这也使新湖自身造血功能急剧减弱,经营现金流严重不足,归母净利润从2020年的31.65亿元一路下滑到了2023年的16.31亿元。且新湖中宝的偿债压力也不低。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湖中宝货币资金为59.71亿元,短期借款为45.2亿元,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45.56亿元,长期借款为91.93亿元。

6月28日,新湖中宝曾发布澄清公告,称华鑫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非上市公司设立的产品,其底层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其资金也未投入公司,公司也未投资该产品,上述信托产品的后续兑付安排与公司无关。

急忙“撇清关系”,或许与迎新主有关。新湖中宝现已易主衢州国资,并且更名为“衢州发展”。2023年8月和2024年1月,新湖集团曾分两次向衢州国资旗下公司转让所持新湖中宝10.11%、18.43%的股权。今年7月17日,新湖中宝发布实控人变更公告,目前,有衢州国资背景的衢州智宝和新安财通合计持股达到28.54%,成为新湖中宝第一大股东。

而黄伟控制的另一家上市公司湘财股份,因债务问题遭遇危机。7月8日晚,湘财股份公告称,公司第三大股东财商实业的实控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将由新湖控股变更为浙江国资旗下的浙商特资。在变更完成后,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湘财股份股权将由59.4%降至41.91%,浙江国资方的持股将增至17.49%。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改变。

此前,浙江国资旗下的浙商资产曾与新湖方开展过债权性质的合作,但截至今年6月底,新湖方仍欠32.94亿元债务,最终,双方宣布将债权性质合作转化为股权性质合作。而今年上半年,湘财股份的业绩也并不理想,营业收入为10.93亿元,同比减少15.19%;归母净利润为7332.95万元,同比减少46.3%。

与此同时,黄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权股权在“新湖系”旗下两家上市公司一直处于高比例质押状态。目前,黄伟、新湖集团以及宁波嘉源合计质押了24.23亿股新湖中宝,占其持股数量的99.88%。此外,湘财股份控股股东新湖控股质押了6.89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99.99%。

黄伟也曾力推“新湖系”旗下新湖期货IPO,以通过资本市场继续输血,但却在规范性问题、信息披露问题与财务会计资料相关的问题上频频受挫,新湖期货IPO进程在今年6月初被终止。

2023年6月,“新湖系”参股的邦盛科技也递表了上交所科创板。在递交招股书后,邦盛科技的上市进程同样未出现实质性推进。2023年12月,公司和保荐人提交了撤回IPO申请,邦盛科技上市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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