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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光集团与若干债权人就境外债务整体重组方案的条款达成一致

来源:观点 2025-01-06 08: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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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整体重组方案包括现金收购、短期票据与强制可转换债券的组合、强制可转换债券、长期票据共计四个选项。

(原标题:龙光集团与若干债权人就境外债务整体重组方案的条款达成一致)

观点网讯:1月6日,龙光集团发布公告,披露了整体债务重组的进展及有关整体重组方案的协定条款。

公告显示,公司境外债务总额的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80.38亿美元,其中整体重组方案涉及的境外债务未偿还本金总额约75.62亿美元,包括现有票据、股本挂钩证券(ELS)、现有贷款、结构性融资及担保债务、股东贷款。另外拟重组其额外境外债务4.76亿美元。

根据公告,整体重组方案将涉及(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境外债务,通过现金收购、短期票据与强制可转换债券的组合、强制可转换债券、长期票据共计四个选项。

选项一现金收购方面,每100美元的境外债务本金额将兑换15美元现金(已免除所有应计利息),上限为7.87亿美元。

选项二短期票据与强制可转换债券的组合,每100美元的境外债务本金额(已免除所有应计利息)兑换本金额相当于40美元的短期票据及本金额相当于4.0美元的强制可转债组合。其中短期票据期限为五年,本金总额的1.0%将于短期票据发行日期按面值(不计息)以现金强制赎回,并自第三年开始偿还剩余本金。短期票据将按年利率2.0%计息,以现金或实物支付。根据该选项的上限为30亿美元。

选项三强制可转债为每100美元的境外债务本金额(已免除所有应计利息)将转换为强制可转债。上限为31.50亿美元。

选项二强制可转债与选项三强制可转债(统称 “强制可转债”)将以单一债务工具发行。强制可转债的期限为两年,并将以转股价6.00港币 / 股转换为股份,于强制可转债发行日期将强制可转债本金额(于强制可转债发行日期)的33.0%转换为股份,于强制可转债发行日期起计6个月、12个月或18个月之日,由强制可转债持有人选择进一步将部分强制可转债本金额转换为股份。

选项四长期票据,每100美元的境外债务本金额(已免除所有应计利息)将兑换为100美元的长期票据。长期票据期限为十年,自第六年开始摊销本金。长期票据的利率为1.00%,首五年,按公司选择,全部利息可以现金或实物支付。第六年开始全额现金付息。依据该选项兑换为长期票据的境外债务本金额应为6.25亿美元(选项四选项上限的增加,取决于条款中额外境外债务重组是否被纳入)。

公告提到,整体重组方案的完成,包括计划对价的发行,必须在获得监管机构批准以及 / 或者公司股东的批准(如适用)之后,才能够正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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