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涉农信贷“反内卷”重在差异化竞争)
普惠金融是金融工作“五篇大文章”之一,致力于将信用资源特别是信贷资金延伸至小微企业、人口脱贫、创业担保和农户生产经营。截至2024年末,全口径涉农贷款余额高达51.36万亿元,其中,归属于普惠金融贷款的农户生产经营贷款余额也已经达到10.38万亿元,同比增长12.3%。
承载着助力乡村振兴的重任,近年来涉农贷款及农户生产经营贷款较快增长,与此同时,却也出现金融机构之间在普惠领域及涉农领域竞争加剧的现象。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扎实做好2025年“三农”金融工作的通知》,在通知内容中,首次使用了“防止并纠正对涉农优质客户过度授信、‘内卷式’竞争等现象”这一措辞。
银行业天然具有竞争加剧的倾向,无论是从负债端吸引存款,还是从资产端投放信贷,金融行业需要同时在两个方向展开竞争,所以各个国家都设立了银行业的竞业限制与自律机制。对于涉农贷款而言,有三点原因使得该领域的信贷竞争程度显著偏高。
一方面,涉农生产经营的优质融资主体更加稀缺。以企业主体为例,全国农、林、牧、渔四个行业的法人企业单位数合计249.5万家(截至2022年),其中规模以上(年营收500万元以上)企业数量或不足10万家。相比之下,全国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为423.6万家(截至2023年),规模以上(年营收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数量则多达51.2万家。
在优质融资主体较为稀缺的背景下,信贷资源的流向将集中在这些优质客户身上。与此同时,县域内的银行机构也相对饱和,特别是在沿海发达地区,一个经济强县的银行机构或网点数量可能超过30家。
另一方面,根据2019年发布的相关政策,县域及城区农村商业银行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和经营重点,在原则上要实施“机构不出县、业务不跨县”,这意味着全国1500家左右的农商行中的绝大多数,都要在本县域内展业,这又进一步加剧了县域内信贷资源流向的拥挤程度。
最后,在政策引导涉农贷款与普惠贷款保持较高增长的基调之下,大型商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城商行也加大力度向涉农领域进行信贷下沉。其中,因“下乡”拓展县域和农村市场等原因,2023年年末,城商银行营业网点2.01万个,比2019年年末增加了2180个。
对于银行体系而言,资金流动的顺序是国有大行、大型商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与农商行。其中最靠近农村的农商行其资金成本是最高的,比如大行的带息负债综合成本不到2%,但农商行的带息负债综合成本约为2.15%。大型银行的“政策性金融”成分更重,因此在普惠金融与涉农领域也都需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当这些因素集中到一起,便形成了涉农信贷领域纷纷采取“掐尖”“垒大户”等“内卷式”竞争的现象。这一现象也带来三个后果,首先是农商行或农信社的展业压力加大,不利于小型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其次是涉农优质客户对于信贷资金的使用可能会不够审慎,最后是涉农的非优质融资客户反而可能因此面临更高的借贷成本。
曾经少有人问津的涉农信用市场,如今却成为各路信贷资金“内卷”的战场,如何解决?
回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措辞,在“防止并纠正对涉农优质客户过度授信”这句话中,“优质客户”这四个字是重点,这些涉农融资主体已经在多个方面走上了正轨,融资需求也并没有那么急迫。在这些优质客户之外,还有许多亟需引导、扶持的涉农领域亟需资金的浇灌,这些领域既包括农业基础设施,也包括农业种植与加工等具体产业,甚至还包括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
对金融机构而言,在将信贷资源注入农业农村领域的过程中,还是应当注重差异化的错位竞争秩序。大型银行机构的资金成本更低、技术优势更强,这种成本与技术优势应当体现为“栽桃树”而非“摘桃子”,推动更多的非优质涉农客户成为优质涉农客户。对农商行等小型金融机构而言,则需要增强内在的竞争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机构信用风险,而不应当寄希望于政策提供业务层面的额外保护。
农业与农村的振兴离不开金融要素的投入,涉农信贷资金的增长和普惠金融的发展亦是大势所趋,局部领域出现的“内卷式”竞争需要及时纠正,但并不会动摇金融服务三农的根基。
(作者系远东资信首席宏观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