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首批证券公司科创债来了,合计拟发行规模已达177亿元)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8号,简称《公告》),多措并举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其中明确提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同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也同步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指出新增金融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公告发布后,多家券商火速行动。沪深交易所网站显示,5月8日即公告发布次日,就有至少12家券商披露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公告。
从已披露情况看,12家券商包括招商证券(600999.SH)、中国银河(601881.SH)、中信证券(600030.SH)、国泰海通(601211.SH)、东方证券(600958.SH)、平安证券、国联民生(601456.SH)证券、中信建投(601066.SH)、申万宏源(000166.SZ)、华泰证券(601688.SH)、华福证券、长城证券(002939.SZ),合计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77亿元,其中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国泰海通、平安证券等将分两个品种债券发行。
从具体金额看,招商证券发行规模最大,其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拟发行规模达到50亿元;中国银河、中信证券、国泰海通等3家拟发行规模各为20亿元;东方证券、平安证券、国联民生证券、中信建投、申万宏源等5家拟发行规模各为10亿元。此外,华泰证券拟发行7亿元科技创新次级债券,华福证券、长城证券各拟发行5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首批证券公司科创债发行年限多在2-3年之间,但国泰海通本次发行的品种二债券为10年期固定利率。
对于资金投向,多家证券表示,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将通过股权、债券、基金投资等形式专项支持科技创新领域业务,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中用于融资融券、股票质押、衍生品等资本消耗型业务不超过募集资金规模的10%。
其中,招商证券特别提及将部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类债券、ETF及其他公募基金的做市及风险对冲服务业务,科技创新类证券承销业务等”。中信证券则表示,拟将不低于20%的部分用于为科创板股票、基金、ETF等提供做市、投顾、风险对冲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