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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金融30条”落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迈出关键一步

来源:经济观察报 媒体 2025-05-13 17: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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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沙金融30条”落地: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迈出关键一步)

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南沙金融30条”),从六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将广州南沙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和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该政策一经发布,便引发业界广泛关注。

5月13日,在由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南沙金融30条”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陆磊表示,“南沙金融30条”围绕将广州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承载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的战略目标,部署了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产品、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6个方面、27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具有三个方面的突出亮点和特色。


六大方向,27项改革

“南沙金融30条”围绕将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承载区,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的战略目标,部署了六大方面、27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1. 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鼓励银行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新模式,支持保险资金投资科创企业,并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2. 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支持打造城市高质量发展新标杆。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稳步推进数字人民币应用,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

3. 发展特色金融服务,健全现代金融产业。支持海洋产业、未来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发展海上保险等特色保险业务。

4. 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加快建设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鼓励金融机构利用自由贸易账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开展跨境合作,推动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

5. 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研究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设立金融机构。

6. 完善金融监管机制。搭建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涉港澳金融纠纷解决平台,构建多元化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以开放促改革发展,以金融支持创业创新

在5月13日的发布会上,陆磊表示,“南沙金融30条”是在南沙已有探索基础上,实现了政策供给与实际需求的动态匹配,体现了金融服务与产业特色的有效对接。他指出,在外部环境深刻变化的背景下,推出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彰显了中国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以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陆磊特别强调,“南沙金融30条”并非“平地起高楼”,而是在南沙已有扎实基础和稳慎探索阶段,实现了政策供给与实际需求间的动态匹配,金融服务与产业特色间的有效对接,制度型开放与创业创新活力间的积极互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监管间的统筹协调。

自2015年广州南沙自贸区挂牌以来,金融业迅猛发展,已跻身南沙五大重点产业之一。南沙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15年几乎为零,上升至2023年的8%。十年来南沙累计落户持牌法人金融机构17家,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658亿元、3207亿元,近三年年均增速达20%以上,远高于广东省、广州市平均水平。

陆磊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广州南沙金融产业发展,积极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为南沙开发开放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金融支撑。人民银行相关分支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机构业务的指导,积极推动各项金融创新业务开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更精准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质效和市场中投融资便利化设计,助力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贡献更多更好的金融力量。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试验田”

近年来,南沙落深落细重大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的重要“试验田”。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南沙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13项便利化措施全部落地,累计办理试点业务超1.5万笔,累计交易金额超340亿美元;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累计12家基金管理企业获批额度超250亿元人民币,投向生物医药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等科创领域,落地全国首个券商私募QDLP基金境外投资项目、全省最大规模QFLP基金;气候投融资试点储备应对气候变化项目超150个,建设全国首个气候金融集聚区、成立全国首家商业银行气候支行、落地全国首个“气候融担”贷款等多个首创产品;累计开立FT账户数量超8000户,办理FT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超1.1万亿元;通过融资租赁累计交付飞机282架、船舶103艘,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飞机船舶租赁集聚区;落户南沙的广州期货交易所已上市工业硅、碳酸锂品种,交易额超9万亿元;南沙粮食通用码头仓库成为首批工业硅交割仓库之一,吸引12家期货法人机构落户南沙。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曾圣钧认为,“南沙金融30条”将更好赋能大湾区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和各类投资机构集聚南沙,提升其在大湾区经济中的地位和影响力,不断壮大金融支持力量。二是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鼓励银行为贸易新业态提供服务,有利于促进跨境贸易发展,提升大湾区贸易的便利化和国际化水平。三是为科技创新、高端制造、海洋产业等重点产业提供精准金融支持,加速产业集聚和升级,推动大湾区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南沙有望成为跨境资管中心

2022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明确了南沙的发展定位和任务,金融支持政策是落实这些部署的重要举措。南沙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在科技创新、高端制造、海洋产业等领域有广阔的发展空间,需要金融的有力支持来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陆磊认为,“南沙金融30条”一是突出立足湾区,重在创业创新,这是湾区持久的核心竞争力。意见坚持以南沙所能服务湾区所需,推动绿色金融、数字金融、航运金融、跨境资管、国际租赁和保理等特色金融产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产业、高端制造产业、数字产业、海洋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进一步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例如,鼓励银行业同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海洋高技术产业,强化对重大海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海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

二是突出协同港澳,重在金融服务便利化、现代化、数字化,这是粤港澳三地居民企业的重要需求。意见围绕社会民生金融服务、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重点领域,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助力将广州南沙建设成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例如,便利港澳居民跨境支付探索试点、开展信用卡视频面签,支持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跨境保险产品。

三是突出面向世界,重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这是南沙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意见明确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积极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积极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加快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综合服务基地,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

南沙作为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正通过一系列开放举措加速构建跨境资管高地。专家预测,凭借跨境资管中心建设、金融机构资质拓展及跨国企业服务优化三大路径,南沙将在2025年实现跨境资产管理规模突破1.2万亿元的里程碑。

曾圣钧认为,面对“南沙金融30条”带来的重大机遇,银行机构亟需准确解读政策,做好配套金融创新服务。一是结合南沙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发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应链金融产品等,加快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科技金融服务新模式。二是加强跨境金融业务布局,利用政策便利,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境贸易融资、跨境资产转让等业务,加强与港澳金融机构的合作。三是积极参与金融市场建设,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的发展,参与相关期货品种的交易和结算服务;同时关注南沙国际金融岛等平台建设,利用公募REITs等产品满足大额资金需求。四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用好政策优惠,吸引国际化金融人才加入,同时加强与粤港澳三地院校的合作,培养适应南沙发展需求的专业金融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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