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百胜智能与宝龙集团签订停车场战略合作协议 总合作金额计划2亿元

江西百胜智能与上海宝龙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计划投资2亿元合作停车场运营,期限自2026年至2031年,百胜智能支付1000万元意向金,合作将推动具身智能技术在商业地产领域的应用。

(原标题:百胜智能与宝龙集团签订停车场战略合作协议 总合作金额计划2亿元)

观点网讯:1月12日,江西百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胜智能”)与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龙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停车场运营领域展开合作。


根据公告,近日,公司与宝龙集团签署《停车场战略合作协议》。宝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拥有商业停车场经营权/所有权,为了有效管理停车泊位,提高停车服务与管理水平,需与专业运营公司合作开展停车场运营。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为停车及新能源车充电运营管理一体化停车解决方案运营商,可承接商业停车场进行系统化运营。本协议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后续将根据合作进程另行签订停车场租赁合同,具体实施内容尚存在不确定性。


双方停车场总合作金额计划2亿元,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作意向金1000万元,该合作意向金在双方签订停车场正式租赁合同自动转化为租金的一部分,直至全部转化完毕。本协议合作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双方有意继续保持合作意向的,可于合作期限届满前30日内完成续签。


合作期内,根据双方友好协商,在不影响甲方及上海宝龙商业地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前提下,乙方可根据运营管理需要在双方全国范围内合作的商业停车场、购物中心、写字楼内布置巡检、安防、清扫、导引等具身智能机器人设备,相关具身智能机器人投放运营计划以双方后续另行协商签订的协议内容为准。


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如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另行签订业务合同,约定合同相关细节。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由观点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

fund

APP下载
广告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龙商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