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普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索赔麻烦待解)
雷达财经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月9日,天普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天普股份于2026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22026002号),因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涉嫌重大遗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牛彬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12月26日到2025年12月31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5年12月31日收盘时持有天普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77)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5年12月29日,天普股份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股票价格于2025年12月25日、12月26日和12月2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三季报,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亿元,同比下降4.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5.08万元,同比下降2.91%。
市场传言,中昊芯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上市公司相关。经公司再次与股东中昊芯英确认,截至目前,股东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上市公司无关。中昊芯英已启动独立自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相关工作,现已进入股份制改制(股改)过程阶段。股东中昊芯英自身现有资本证券化路径与上市公司无关。
市场传言,中昊芯英将对公司注入资产。经公司再次与股东中昊芯英确认,股东中昊芯英无资产注入计划。截至目前,中昊芯英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明确重组计划。
市场传言,公司已与股东中昊芯英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无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计划;并与股东中昊芯英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未与股东中昊芯英签订任何框架性合作协议或类似协议。
除此之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本次交易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并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
天眼查资料显示,天普股份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是一家以从事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为主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