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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日葵参与招投标项目6次,正被调查股民索赔麻烦待解

(原标题:向日葵参与招投标项目6次,正被调查股民索赔麻烦待解)

雷达财经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月20日,雷达财经通过查询天眼查发现,向日葵参与招投标项目6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5条。

值得关注的是,1月14日,向日葵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公告显示,向日葵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60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6年1月14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6年1月14日收盘时持有;或者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收盘时持有向日葵股票的受损投资者,“”(: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5年9月21日,向日葵发布《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向日葵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漳州兮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兮璞材料”)100%股权及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得药业”)40%股权,同时拟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了论证与核查,并作出审慎判断如下: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交易价格将以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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