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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2025年度业绩预盈超1.37亿元,此前信披存问题或面临股民维权

(原标题:通达股份2025年度业绩预盈超1.37亿元,此前信披存问题或面临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月23日,通达股份发布《2025年度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期间是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1.37亿元-1.8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8.19%-614.71%;本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盈利:1.29亿元-1.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7.18%-907.7%;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26元/股-0.35元/股。

通达股份称,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期业绩变动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优势业务,优化客户结构,落实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同时产品毛利率趋于稳定。

报告期内,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订单饱满,且订单交付量显著提升,实现了营业收入和利润率的双重回升。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9月5日,通达股份发布《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通达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会计政策变更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虚增2024年利润总额。四是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三会运作不规范。五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马红菊作为公司董事长、曲洪普作为公司总经理、闫文鸽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志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9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9月5日晚间收盘时持有通达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通达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3347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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