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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实控人预减持523.83万股份,此前信披存问题或面临股民维权

(原标题:通达股份实控人预减持523.83万股份,此前信披存问题或面临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月28日,通达股份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通达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持有通达股份2785.6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32%,本公告中所述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6年1月28日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票后的股份数量)的股东史万福,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6月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523.83万股,占通达股份总股本比例1%。

相关风险提示显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史万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9月5日,通达股份发布《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河南证监局发现通达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会计政策变更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虚增2024年利润总额。四是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三会运作不规范。五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马红菊作为公司董事长、曲洪普作为公司总经理、闫文鸽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志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9月5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9月5日晚间收盘时持有通达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通达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3349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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