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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一审胜诉,受损股民仍可索赔

(原标题:投资者诉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一审胜诉,受损股民仍可索赔)

雷达财经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2月4日,雷达财经从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处获悉,投资者诉红相股份虚假陈述案件,一审已胜诉,受损投资者仍可报名参与索赔。

雷达财经注意到,此前在2024年4月3日,红相股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4]1号)。

经查明,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二、欺诈发行。具体包括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欺诈发行;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发行文件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厦门证监局决定:对红相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13万元罚款。此外,公司多位高管被罚。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8年3月30日到2023年4月29日买入,并在2023年4月29日收盘持有红相股份、红相转债受损股民,“”(: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月2日,红相股份发布《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红相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28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于2026年2月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力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天眼查资料显示,红相股份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3条,专利信息1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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