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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银高科融资净偿还2437.4万元,正被调查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原标题:荃银高科融资净偿还2437.4万元,正被调查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2月4日,荃银高科获融资买入3399.49万元,融资偿还5836.89万元,当日融资净偿还2437.4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1月30日,荃银高科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荃银高科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32026002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6年1月30日收盘时持有荃银高科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5年12月31日,荃银高科发布《关于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荃银高科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安徽荃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丰种业”)与安徽张海银种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公司及荃丰种业将位于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3号综合办公楼整体合计3107.23㎡、1号厂房1926.09㎡、2号厂房1926.09㎡三处房产及附属设施租赁给基金会,作为其自身办公、公益事业及促进种业发展场地使用,租期15年。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自交付之日起方可实施装修及租赁。因公司近几年快速发展,营收规模不断扩大,需要厂房承接增长的产能需求,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实际于2022年6月交付基金会综合办公楼。1号厂房、2号厂房未交付,继续由荃银高科及荃丰种业使用。

近日,基于基金会的实际租赁需求以及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就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相关事宜,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友好协商后达成一致,于2025年12月30日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

荃银高科称,本次解除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将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合同终止事项。原租赁项下房屋为公司自有资产,解除协议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也将努力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天眼查资料显示,荃银高科成立于2002年,中国中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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