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宁科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 历史信披问题仍悬顶 两类受损投资者有机会索赔

(原标题:*ST宁科重整计划获法院批准 历史信披问题仍悬顶 两类受损投资者有机会索赔)

11月14日,*ST宁科(600165)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中科新材、恒力国贸的重整计划已获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同时终止重整程序,公司正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根据重整计划,*ST宁科、中科新材及恒力国贸需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2025年11月13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执行完毕重整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若公司不执行或无法执行重整计划,将面临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一旦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重整计划涉及权益调整,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将发生变更。

*ST宁科在试图“自救”之际,其历史遗留的信披违规问题也备受市场关注。

2025年4月3日,*ST宁科及实控人虞建明收到宁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宁夏证监局指出,公司还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及子公司停产等重大事项的问题,以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认为两类投资者或可索赔:一是于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5日期间买入*ST宁科股票,并在2023年4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二是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宁科股票,并在2024年10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表示,部分依据首个条件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其案件已在一审中取得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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