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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沐邦主力净流出2836.83万元,已被处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原标题:*ST沐邦主力净流出2836.83万元,已被处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出品 文|周慧 编|深海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3月23日,*ST沐邦成交额27685.40万元,主力净流出2836.83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3月20日,*ST沐邦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6年3月2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经查明沐邦高科、沐邦高科实际控制人,时任沐邦高科董事长廖志远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沐邦高科定期报告及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2023年度、2024年上半年,沐邦高科子公司内蒙古豪安通过虚构硅料、孙公司捷锐机电通过虚构单晶炉销售业务的方式,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16亿元、1.98亿元,虚增营业成本3.56亿元、1.2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59亿元、0.75亿元,导致沐邦高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2023年12月9日,沐邦高科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2024年2月29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沐邦高科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和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

(2)沐邦高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4年度沐邦高科与实控人廖志远及其他关联方张忠安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为12.04亿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98%,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沐邦高科未按规定在相关临时报告中予以披露,也未在沐邦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导致沐邦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相关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一、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二、对廖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三、对张忠安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四、对汤晓春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五、对张忠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六、对黄美亮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同时对廖志远、张忠安分别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ST沐邦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沐邦成立于2003年,邦德锐新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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