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索赔案一审胜诉 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1月30日届满

(原标题:荣联科技索赔案一审胜诉 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1月30日届满)

因信披违规引发的荣联科技(002642)投资者索赔案,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判决。该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1月30日届满,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醒,相关受损投资者可尽快报名加入索赔行列,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已有信息,刘鹏律师判断,于2020年4月3日至2023年1月30日买入荣联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1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索赔。适格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律师团队将继续为受损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该案件源于荣联科技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9年至2021年期间,公司通过虚构预付款等方式向部分供应商支付资金,相关款项实际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然而,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相关年度报告等公告中未如实披露该情况,导致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基于以上违规事实,北京证监局对荣联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北京证监局出具的上述监管认定结论,为投资者启动民事赔偿诉讼程序提供了关键的事实依据。截至目前,已有部分受损投资者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相关案件经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胜诉判决。法院一审裁定,荣联科技的信披违法违规行为,与投资者的投资损失之间存在法定因果关系,判令公司依法对受损投资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扫码报名索赔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荣联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