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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浙江证监局4月10日发布决定,对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涉及关联方混同、考核体系缺失、产品风险评估缺位等五项违规问题。

(原标题: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观点网讯:4月10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次监管核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多项问题:一是公司在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方面存在与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混同的情况;二是未将基金销售保有规模等纳入考核体系;三是未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进行审慎调查和风险评估,未对销售的部分产品划分风险等级;四是未建立私募基金销售利益冲突评估机制,对存在关联关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私募基金未进行利益冲突评估;五是部分运营人员、客服、大客户经理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公开资料,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同花顺旗下基金销售平台,其公募非货保有规模达56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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